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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设备用房


4.5.1 办公建筑设备用房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5.2 动力机房宜靠近负荷中心设置,电子信息机房宜设置在低层部位。
4.5.3 产生噪声或振动的设备机房应采取消声、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并不宜毗邻办公用房和会议室,也不宜布置在办公用房和会议室的正上方。
4.5.4 设备用房应留有能满足最大设备安装、检修的进出口。
4.5.5 设备用房、设备层的层高和垂直运输交通应满足设备安装与维修的要求。
4.5.6 有排水、冲洗要求的设备用房和设有给排水、热力、空调管道的设备层以及超高层办公建筑的敞开式避难层,应有地面泄水措施。
4.5.7 雨水、燃气、给排水管道等非电气管道,不应穿越变配电间、弱电设备用房等有严格防水要求的电气设备间。
4.5.8 办公建筑中的变配电所应避免与有酸、碱、粉尘、蒸汽、积水、噪声严重的场所毗邻,并不应直接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也不应直接设在厕所、浴室等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
4.5.9 高层办公建筑每层应设强电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强电间应与电缆竖井毗邻或合一设置。
4.5.10 高层办公建筑每层应设弱电交接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2。弱电交接间应与弱电井毗邻或合一设置。
4.5.11 弱电设备用房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及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远离强振源,并应避开强电磁场的干扰。4.5.12 弱电设备用房应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电磁干扰。其中计算机网络中心、电话总机房地面应有防静电措施。
4.5.13 办公建筑中的锅炉房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废水、废渣和有害气体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条文说明

4.5.10 近年来办公建筑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弱电设计内容越来越多,为了便于集中、安全地进行管理,高层办公建筑每层应设弱电交接间,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12.3.2条的规定“交接间的面积不应小于5m2,如覆盖的信息插座超过200个时,应适当增加面积”。
4.5.11、4.5.12 为了保证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信息安全和计算机的使用寿命等,弱电机房位置应远离产生粉尘、有害气体、强振源等场所,避开强电磁场干扰。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时,应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附件:面积计算
本规范第4.2.3条第8款、第4.2.4条第2款和第4.3.2条第2款提出的每人最小使用面积指标的主要依据如下:
参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手册,每人平均使用面积(常用面积定额)指标见表2(单位:m2/人):

              表2 每人平均使用面积(常用面积定额)指标 

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计投资(1999)2250号文。
最小使用面积计算:
每人最小使用面积按“基本面积+辅助面积”两部分组成。基本面积为办公(会议)桌椅[a)及相距间隔所占面积[b];辅助面积为办公桌行距之间的走道面积[c]和辅助家具[d]以及必要的活动空间所需面积的分摊数[e](如其他交通、公用家具和开门位置所占的面积)。
1 办公:
1)基本面积:
[a])常用三屉办公桌:1.20×0.65(长×宽,单位m。下同)=0.78m2
[b]相距间隔按建筑设计资料集规定(下同)1.20×0.80=0.96m2
2)辅助面积:
[c]中间走道一半计(0.65+0.80)×1.2/2=0.87m2
[d]常用橱1.20×0.5=0.60m2
[e]按0.80m2计;
合计:4.01m2
2 设计绘图室:
1)基本面积(标准单元绘图桌面积):
1.95×1.95=3.80m2
2)辅助面积:
[c]中间走道一半计1.95×1.20/2=1.17m2
[e]按1.0m2计;
合计:5.97m2
3 研究工作室:
以办公室3.50m2为基数另加常用橱一只0.50m2和增加必要活动空间所需面积0.50m2,合计4.50m2
4 会议室:
无会议桌的最小使用面积参照下列专项规范:
1)《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88观众厅每座最小使用面积0.80m2
2)《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99报告厅每座最小使用面积0.80m2
3)《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征求意见稿)会议室面积应按0.70m2/座计。
有会议桌的最小使用面积计算比较困难,以建筑设计资料集平面分析的下限数1.80m2为指标。
综上各项分析,以最小使用面积计算为基础,结合以常用开间和进深尺寸进行平面分析的数据,适当参考每人平面使用面积指标而得出办公室、设计绘图室、研究工作室和中、小会议室每人使用面积指标为:办公室4m2,设计绘图室6m2;研究工作室5m2;中、小会议室内有会议桌为1.80m2;无会议桌为0.80m2
原规范第3.2.3条第5款规定单间办公室净面积不宜小于10m2。调查表明,目前单间办公室净面积大多为15~20m2,个别为14.40m2(3.60m×4m)和15.12m2(3.60m×4.20m),如果单间净面积小于10m2,既不经济,也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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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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