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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玻璃采光顶铺装


7.5.1 玻璃采光顶的预埋件应位置准确,安装应牢固。
7.5.2 采光顶玻璃及玻璃组件的制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采光顶》JG/T 231的有关规定。
7.5.3 采光顶玻璃表面应平整、洁净,颜色应均匀一致。
7.5.4 玻璃采光顶与周边墙体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Ⅰ 主控项目
7.5.5 采光顶玻璃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7.5.6 玻璃采光顶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7.5.7 硅酮耐候密封胶的打注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应牢固,不得有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7.5.8 玻璃采光顶铺装应平整、顺直;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坡度尺检查。
7.5.9 玻璃采光顶的冷凝水收集和排除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5.10 明框玻璃采光顶的外露金属框或压条应横平竖直,压条安装应牢固;隐框玻璃采光顶的玻璃分格拼缝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7.5.11 点支承玻璃采光顶的支承装置应安装牢固,配合应严密;支承装置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5.12 采光顶玻璃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应一致,宽窄应均匀,应光滑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5.13 明框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13的规定。
表7.5.13 明框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7.5.13 明框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7.5.14 隐框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14的规定。
表7.5.14 隐框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7.5.14 隐框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7.5.15 点支承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15的规定。
表7.5.15 点支承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7.5.15 点支承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7.5.1 为了保证玻璃采光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玻璃采光顶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进行埋设,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0mm。当预埋件位置偏差过大或未设预埋件时,应制定补救措施或可靠的连接方案,经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7.5.2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采光顶》JG/T 231对玻璃采光顶的材料、性能、制作和组装要求等均作了规定,采光顶玻璃及玻璃组件的制作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7.5.3 本条对采光顶玻璃的外观质量要求作出规定。
7.5.4 玻璃采光顶与周边墙体的连接处,由于采光顶边缘一般都是金属边框,存在热桥现象,会影响建筑的节能;同时接缝部位多采用弹性闭孔的密封材料,有水密性要求时还采用耐候密封胶。为此,本条规定玻璃采光顶与周边墙体的连接处应符合设计要求。
7.5.5 采光顶玻璃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GB/T 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GB/T 15763.3、《中空玻璃》GB/T 11944、《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和行业标准《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 914、《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 486等的要求。
       玻璃接缝密封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 882的要求,选用时应检查产品的位移能力级别和模量级别。产品使用前应进行剥离粘结性试验。
       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的有机材料相容性和被粘结材料的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硅酮结构密封胶生产商应提供其结构胶的变位承受能力数据和质量保证书。
7.5.6 玻璃采光顶按其支承方式分为框支承和点支承两类。
        框支承玻璃采光顶的连接,主要按采光顶玻璃组装方式确定。当玻璃组装为镶嵌方式时,玻璃四周应用密封胶条镶嵌;当玻璃组装为胶粘方式时,中空玻璃的两层玻璃之间的周边以及隐框和半隐框构件的玻璃与金属框之间,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点支承玻璃采光顶的组装方式,支承装置与玻璃连接件的结合面之间应加衬垫,并有竖向调节作用。采光顶玻璃的接缝宽度应能满足玻璃和胶的变形要求,且不应小于10mm;接缝厚度宜为接缝宽度的50%~70%;玻璃接缝密封宜采用位移能力级别为25级的硅酮耐候密封胶,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 882的规定。
        由于玻璃采光顶一般跨度大、坡度小、形状复杂、安全耐久要求高,在风雨同时作用或积雪局部融化屋面积水的情况下,采光顶应具有阻止雨水渗漏室内的性能。玻璃采光顶要做到不渗漏,对采光顶的连接和密封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采光顶铺装完成后,应对局部或整体进行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7.5.7 玻璃采光顶密封胶的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不得有气泡、干裂、脱落等缺陷。一般情况下,首先把挤出嘴剪成所要求的宽度,将挤出嘴插入接缝,使挤出嘴顶部离接缝底面2mm,注入密封胶至接口边缘,注胶时保证密封胶没有带入空气,密封胶注入后,必须用工具修整,并清除接缝表面多余的密封胶。
7.5.8 由于每一个玻璃采光顶的构造都有所不同,防水节点构造主要包括:明框节点、隐框节点、点支承结构的玻璃板块接缝节点、驳接头处的玻璃接缝节点、采光顶与其他材质交接部位节点、采光顶与支承结构交接部位节点等。对于玻璃采光顶来讲,依靠各构件之间的接缝密封防水固然重要,但还需重视采光顶坡面的排水以及渗漏水与构造内部冷凝水的排除。
        玻璃本身不会发生渗漏,由于单块玻璃面板及其支承构件在长期荷载作用下产生的挠度、变形而导致积水,非常容易造成渗漏和影响美观的不良后果。特别是在排水坡度较小时,很容易出现接缝密封胶处理不当或局部积水等情况,所发生渗漏现象屡见不鲜。故本条规定玻璃采光顶铺装应平整、顺直,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5.9 玻璃采光顶的冷凝水收集和排除构造,是为了避免采光顶结露的水渗漏到室内,确保室内的装饰不被破坏和室内环境卫生要求。因此规定对玻璃采光顶坡面的设计坡度不应太小,以使冷凝水不是滴落,而是沿玻璃下泄;玻璃采光顶的所有杆件均应有集水槽,将沿玻璃下泄的冷凝水汇集,并使所有集水槽相互沟通,将冷凝水汇流到室外或室内水落管内。本条规定玻璃采光顶冷凝水的收集和排除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应对导气孔及排水孔设置、集水槽坡向、集水槽之间连接等构造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必要时可进行通水试验。
7.5.10 本条对框支承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外观质量要求作出规定。
7.5.11 点支承玻璃采光顶是采用不锈钢驳接系统将玻璃面板与主体结构连接,采光顶玻璃与玻璃之间的连接密封采用硅酮耐候密封胶。点支承玻璃采光顶的受力形式是通过点支承装置将玻璃采光顶的荷载传递到主体结构上。因此点支承装置必须牢固,受力均匀,不致使玻璃局部受力后破裂,同时点支承装置组件与玻璃之间应有弹性衬垫材料,使玻璃有一定的活动余地,而且不与支承装置金属直接接触。故本条规定点支承玻璃采光顶的支承装置应安装牢固、配合严密,支承装置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
7.5.12 本条对采光顶玻璃密封胶缝的外观质量要求作出规定。
7.5.13~7.5.15 目前玻璃采光顶设计和施工,只能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和《建筑幕墙》GB/T 21086的有关内容。这三条是对明框、隐框和点支承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分别作出规定。
       这里对第7.5.13条需说明以下三点:
       1 玻璃采光顶通长纵向构件长度,是指与坡度方向垂直的构件长度或周长;通长横向构件长度是指从坡起点到最高点的构件长度。
       2 玻璃采光顶构件的水平度和直线度,应包括采光顶平面内和平面外的检查。
       3 检验项目中检验数量应按抽样构件数量或抽样分格数量的1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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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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