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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门窗和阳台


4.6.1 宿舍门窗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6.2 宿舍的外窗窗台不应低于0.90m,当低于0.90m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6.3 宿舍居室外窗不宜采用玻璃幕墙。
4.6.4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距本层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m。当低于2m时不应妨碍交通,并避免视线干扰。
4.6.5 宿舍的底层外窗、阳台,其他各层的窗台下沿距下面屋顶平台、大挑檐、公共走廊等地面低于2m的外窗,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应满足逃生救援的要求。
4.6.6 居室的窗应设吊挂窗帘的设施。卫生间、洗浴室和厕所的窗应有遮挡视线的措施。
4.6.7 居室的门宜有安全防范措施,严寒和寒冷地区居室的门宜具有保温性能。
4.6.8 居室和辅助房间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90m,阳台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80m,居室内附设卫生间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70m,设亮窗的门洞口高度不应小于2.40m,不设亮窗的门洞口高度不应小于2.10m。
4.6.9 宿舍宜设阳台,阳台进深不宜小于1.20m。各居室之间或居室与公共部分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室隔板。
4.6.10 顶部阳台应设雨罩,高层和多层宿舍建筑的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
4.6.11 低层、多层宿舍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宿舍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4.6.12 中高层、高层宿舍及寒冷、严寒地区宿舍的阳台宜采用实心栏板。

条文说明
4.6.2 宿舍的窗台一般在0.90m以上是考虑到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的安全和管理。
4.6.3 宿舍居室如采用玻璃幕墙,对节能、私密性、舒适性均有影响,故不宜在宿舍居室采用玻璃幕墙。
4.6.5 在调研中发现,底层宿舍的外窗一般都做有安全防护栏杆,也可设置窗磁、门磁等先进的防护措施。考虑到紧急情况下室内人员的逃生,防护栏应能够向外开启。
4.6.6 保证生活的私密性是居住建筑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在宿舍这样居住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应保留此条规定。卫生间、洗浴室和厕所的窗扇玻璃可以设磨砂或压花玻璃以遮挡视线。
4.6.7 宿舍居住者的个人物品种类日益增多,价值不断提高,除加强宿舍管理之外,还应提高居室门的安全防卫性能;一般居室的采暖设计温度与楼梯间、走道有较大差异,所以从节能角度考虑,严寒和寒冷地区居室的门要用满足相应热工性能的保温门。
4.6.8 宿舍各部位门洞最小尺寸是根据使用要求的最低标准提出的,门的构造过厚或有特殊要求时,应留有余地。
4.6.9 晾晒衣被是单身宿舍须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南方地区气候湿热,日常换洗衣服较多,一般晾在阳台上较为方便。宿舍阳台最小满足1.2m的进深才能保证起码的活动及晾衣空间。另外考虑宿舍的安全防护和居住者的私密性,分室阳台之间应设分室隔板。
4.6.10 宿舍阳台大多是室外空间,防排水做得不好,晾衣、下雨都会使阳台积水,影响居室和下层空间的正常使用。
4.6.11 阳台栏杆高度是满足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制定的。
4.6.12 中高层、高层宿舍及寒冷、严寒地区宿舍的阳台宜采用实心栏板。一是防止冬季冷风从阳台灌入室内,二是防止中高层宿舍物品坠落伤人,三是为寒冷、严寒地区封闭阳台预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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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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