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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程电气测试


7.0.1 综合布线工程电气测试包括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测试及光纤系统性能测试。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测试项目应根据布线信道或链路的设计等级和布线系统的类别要求制定。各项测试结果应有详细记录,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测试记录内容和形式宜符合表7.0.1-1 和表7.0.1-2 的要求。
表7.0.1-1 综合布线系统rll 电缆(ftEtt/信道)性能指标测试记录
表7.0.1-1 综合布线系统rll 电缆(ftEtt/信道)性能指标测试记录

表7.0.1-2 综合布线系统rll 电缆(链路/信道)性能指标测试记录
表7.0.1-2 综合布线系统rll 电缆(链路/信道)性能指标测试记录
7.0.2 对绞电缆及光纤布线系统的现场测试仪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能测试信道与链路的性能指标。
    2 应具有针对不同布线系统等级的相应精度,应考虑测试仪的功能、电源、使用方法等因素。
    3 测试仪精度应定期检测,每次现场测试前仪表厂家应出示测试仪的精度有效期限证明。
7.0.3 测试仪表应具有测试结果的保存功能并提供输出端口,将所有存贮的测试数据输出至计算机和打印机,测试数据必须不被修改,并进行维护和文档管理。测试仪表应提供所有测试项目、概要和详细的报告。测试仪表宜提供汉化的通用人机界面。
7 工程电气测试
7.0.1 本规范参照《用户建筑综合布线》ISO/IEC 11801 标准要求,提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性能测试项目(参见附录A~附录C),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用户的要求、现场测试仪表的功能及施工现场所具备的条件进行各项指标参数的测试,并做好记录。
本规范主要体现5e 类和6 类布线内容,现有的工程中3 类、5 类布线除了支持语音主干电缆的应用外,在水平子系统已基本不采用。但原有的3 类、5 类布线工程在扩容或整改时,仍需加以检测,应按照本规范相关要求及《商业建筑电信布线标准)>TIA/EIA 568A、TSB67 要求进行。
大对数主干电缆(一般为3 类或5 类)及所连接的配线模块可按链路的连接方式进行4 对线线对长度、接线图、衰减的测试,其近端串音指标测试结果不得低于3 类、5 类4 对对绞电缆布线系统所规定的数值。
综合布线系统只有在投入实际运行环境时,方能检验其电磁特性是否符合电磁兼容标准。网络的电磁特性要受到布线系统的平衡和/或屏蔽参数的影响,对于其特性要求和测试方法,国际上正在制定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目前不具备现场测试条件。
7.0.2 参照光缆系统相关测试标准规定,光纤链路测试分为等级1 和等级2。等级1 要求光纤链路都应测试衰减(插入损耗)、长度及极性。等级1 测试使用光缆损失测试器OLTS(为光源与光功率计的组合)测量每条光纤链路的插入损耗及计算光纤长度,使用OLTS 或可视故障定位仪验证光纤的极性。等级2 除了包括等级1 的测试内容,还包括对每条光纤做出OTDR 曲线。等级2 测试是可选的。
光纤现场测试仪应根据网络的应用情况,选用相应的光源(LED、VCSEL、LASER)和光功率计或光时域反射仪(OTDR)。测试所选光源应与网络应用相一致,光源可以从表1 内容中加以选用。
表1 常见光源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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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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