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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减振轨道结构


7.6.1 减振轨道结构应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确定减振地段位置及减振等级。
7.6.2 采取减振工程措施时,不应削弱轨道结构的强度、稳定性及平顺性。
7.6.3 减振级别宜划分为中等减振、高等减振和特殊减振。
7.6.4 每个工程不宜采用过多的减振轨道类型和减振产品。
7.6.5 减振工程措施应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和减振产品性能确定。
7.6.6 高架线的振动控制,应结合桥梁型式、桥梁减振支座等选择减振产品。
条文说明
7.6.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地铁工程的设计依据,应在轨道专业设计技术上落实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钢轨接头振动是非接头的三倍,无缝线路能大大减少接头;地铁弹性分开式扣件静刚度较小、弹性好,根据地铁运营实践,采用无缝线路、弹性分开式扣件和无砟道床或有道床,能满足一般减振地段的需要,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7.6.2 轨道直接承受列车荷载,其强度、稳定性是列车安全运营的前提,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保证轨道的强度、稳定性。采取轨道减振措施往往从改善轮轨平顺性和加大轨道弹性入手,但是要根据各工程车辆、运营速度、线路条件等进行轨道强度和稳定性检算后,确定轨道结构的弹性,尤其是扣件的弹性。
7.6.3 减振等级的划分与减振产品的减振能力密不可分。由于目前我国尚缺少对减振产品的权威认证机构和方法,无法量化规定,需要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减振产品使用情况的不断总结加以定型。
    减振产品分级使用,目的在于物尽其用,节约投资。但是为保持轨道结构的弹性连续、减少维修备件种类等,每一条线路宜尽量减少减振产品的种类。
7.6.4 定性判断减振地段和减振等级可参照下列方法:在线路中心距离医院、住宅区、学校、音乐厅、精密仪器厂、文物保护和高级宾馆等建筑物小于20m及穿越地段,宜采用高级及以上减振措施;线路中心距离宾馆、机关等建筑物小于20m及穿越地段,宜采用中级及以上减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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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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