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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路堑


8.4.1 路堑边坡高度不宜超过20m,路堑设计高度超过20m时,应采用隧道或明峒。对强风化、岩体破碎的石质路堑、特殊岩土和土质路堑的边坡高度,应严格控制,并应采取支挡防护措施。
8.4.2 路堑设计应减少对天然植被和山体的破坏。
8.4.3 路堑边坡形式及坡率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防排水措施、施工方法,并结合自然稳定山坡和人工边坡的调查及力学分析等综合确定。
条文说明
8.4.3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地质及其他自然因素变化较大,因此现行行业标准《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的有关规定中边坡坡率只列出上、下界限值。具体设计时还应根据现场调查分析的结果,结合边坡高度,在表中的上、下限界范围内选用。低边坡、设置防护边坡或岩体结构有利于稳定的边坡可选用较陡的数值,否则选用较缓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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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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