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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配电系统


8.2.1 仓内用电设备和线路应采取防尘、防鼠害及防人身伤害的保护措施。仓内使用的固定式电气设备应采取防熏蒸腐蚀措施。
8.2.2 每廒间宜独立设置配电箱,且宜设在仓房入口处的外墙上。箱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并具有短路和过载保护功能。
8.2.3 仓内管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阻燃铜芯绝缘导线穿钢管敷设,导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电力线路1.5mm2;控制线1.0mm2。导线绝缘水平不应低于0.45/0.75kV,电力电缆绝缘水平不应低于0.6/1kV。
    2 仓内地坪不宜敷设电气管线。
8.2.4 移动式机械设备的供电电缆,应采用5芯橡套软电缆。
8.2.5 设有固定式机械设备的仓房,配电设施应采用固定式安装。
条文说明
8.2.1 粮食仓库内易于发生鼠害,所以平房仓内各用电设备、线路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鼠害。目前,粮食仓库内主要采用PH3气体熏蒸来达到杀虫目的,但PH3气体对铜具有较强的腐蚀性,为防止此类情况发生,特列出此条文。
8.2.2 平房仓内多为移动式输送设备,从平房仓作业特点和安全用电出发,配电箱宜设在仓房入口处的外墙上,便于使用和管理。
8.2.3 仓内电气线路,可以明敷设或暗敷设,明敷设时应采用热镀锌钢管,暗敷设时可采用非镀锌钢管。地坪内暗敷的管线在地坪变形时可能会遭到破坏,也可能破坏地坪防潮层,设计中应避免采用埋地敷设,尽量沿仓壁或仓外敷设。
8.2.4 仓内移动式设备所用电缆,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受到机械损伤,为防止漏电伤人,规定采用5芯电缆,同时应配备相应的开关和接插装置。
8.2.5 对于设置固定式机械设备的仓房如低温仓、气调仓等,为提高供电可靠性,配电设施均应采用固定式安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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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 GB5032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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