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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柱、梁柱节点及牛腿


(Ⅰ)柱
9.3.1 柱中纵向钢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5%;
2 柱中纵向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50mm,且不宜大于300mm;
3 偏心受压柱的截面高度不小于600mm时,在柱的侧面上应设置直径不小于10mm的纵向构造钢筋,并相应设置复合箍筋或拉筋;
4 圆柱中纵向钢筋不宜少于8根,不应少于6根,且宜沿周边均匀布置;
5 在偏心受压柱中,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侧面上的纵向受力钢筋以及轴心受压柱中各边的纵向受力钢筋,其中距不宜大于300mm。
注:水平浇筑的预制柱,纵向钢筋的最小净间距可按本规范第9.2.1条关于梁的有关规定取用。
9.3.2 柱中的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d/4,且不应小于6mm,d为纵向钢筋的最大直径;
2 箍筋间距不应大于400mm及构件截面的短边尺寸,且不应大于15d,d为纵向钢筋的最小直径;
3 柱及其他受压构件中的周边箍筋应做成封闭式;对圆柱中的箍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的锚固长度,且末端应做成135°弯钩,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5d,d为箍筋直径;
4 当柱截面短边尺寸大于400mm且各边纵向钢筋多于3根时,或当柱截面短边尺寸不大于400mm但各边纵向钢筋多于4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 
5 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0d,且不应大于200mm。箍筋末端应做成135°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
6 在配有螺旋式或焊接环式箍筋的柱中,如在正截面受压承载力计算中考虑间接钢筋的作用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80mm及dcor/5,且不宜小于40mm,dcor为按箍筋内表面确定的核心截面直径。 
9.3.3 I形截面柱的翼缘厚度不宜小于120mm,腹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当腹板开孔时,宜在孔洞周边每边设置2~3根直径不小于8mm的补强钢筋,每个方向补强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宜小于该方向被截断钢筋的截面面积。
腹板开孔的I形截面柱,当孔的横向尺寸小于柱截面高度的一半、孔的竖向尺寸小于相邻两孔之间的净间距时,柱的刚度可按实腹I形截面柱计算,但在计算承载力时应扣除孔洞的削弱部分。当开孔尺寸超过上述规定时,柱的刚度和承载力应按双肢柱计算。
(Ⅱ)梁柱节点
9.3.4 梁纵向钢筋在框架中间层端节点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梁上部纵向钢筋伸入节点的锚固:
1)当采用直线锚固形式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la,且应伸过柱中心线,伸过的长度不宜小于5d,d为梁上部纵向钢筋的直径。
2)当柱截面尺寸不满足直线锚固要求时,梁上部纵向钢筋可采用本规范第8.3,3条钢筋端部加机械锚头的锚固方式。梁上部纵向钢筋宜伸至柱外侧纵向钢筋内边,包括机械锚头在内的水平投影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4lab(图9.3.4a)。
3)梁上部纵向钢筋也可采用90°弯折锚固的方式,此时梁上部纵向钢筋应伸至柱外侧纵向钢筋内边并向节点内弯折,其包含弯弧在内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0.4lab,弯折钢筋在弯折平面内包含弯弧段的投影长度不应小于15d(图9.3.4b)。
2 框架梁下部纵向钢筋伸入端节点的锚固:
1)当计算中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抗拉强度时,钢筋的锚固方式及长度应与上部钢筋的规定相同。
2)当计算中不利用该钢筋的强度或仅利用该钢筋的抗压强度时,伸入节点的锚固长度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9.3.5条中间节点梁下部纵向钢筋锚固的规定。
9.3.5 框架中间层中间节点或连续梁中间支座,梁的上部纵向钢筋应贯穿节点或支座。梁的下部纵向钢筋宜贯穿节点或支座。当必须锚固时,应符合下列锚固要求:
1 当计算中不利用该钢筋的强度时,其伸入节点或支座的锚固长度对带肋钢筋不小于12d,对光面钢筋不小于15d,d为钢筋的最大直径;
2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压强度时,钢筋应按受压钢筋锚固在中间节点或中间支座内,其直线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7la;
3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钢筋可采用直线方式锚固在节点或支座内,锚固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受拉锚固长度la(图9.3.5a);
4 当柱截面尺寸不足时,宜按本规范第9.3.4条第1款的规定采用钢筋端部加锚头的机械锚固措施,也可采用90°弯折锚固的方式;
5 钢筋可在节点或支座外梁中弯矩较小处设置搭接接头,搭接长度的起始点至节点或支座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5h0(图9.3.5b)。
9.3.6 柱纵向钢筋应贯穿中间层的中间节点或端节点,接头应设在节点区以外。
柱纵向钢筋在顶层中节点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柱纵向钢筋应伸至柱顶,且自梁底算起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la。
2 当截面尺寸不满足直线锚固要求时,可采用90°弯折锚固措施。此时,包括弯弧在内的钢筋垂直投影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5lab,在弯折平面内包含弯弧段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宜小于12d(图9.3.6a)。
3 当截面尺寸不足时,也可采用带锚头的机械锚固措施。此时,包含锚头在内的竖向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5lab(图9.3.6b)。
 
 
4 当柱顶有现浇楼板且板厚不小于100mm时,柱纵向钢筋也可向外弯折,弯折后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宜小于12d。
9.3.7 顶层端节点柱外侧纵向钢筋可弯入梁内作梁上部纵向钢筋;也可将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及附近部位搭接,搭接可采用下列方式:
1 搭接接头可沿顶层端节点外侧及梁端顶部布置,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lab(图9.3.7a)。其中,伸入梁内的柱外侧钢筋截面面积不宜小于其全部面积的65%;梁宽范围以外的柱外侧钢筋宜沿节点顶部伸至柱内边锚固。当柱外侧纵向钢筋位于柱顶第一层时,钢筋伸至柱内边后宜向下弯折不小于8d后截断(图9.3.7a),d为柱纵向钢筋的直径;当柱外侧纵向钢筋位于柱顶
第二层时,可不向下弯折。当现浇板厚度不小于100mm时,梁宽范围以外的柱外侧纵向钢筋也可伸入现浇板内,其长度与伸入梁内的柱纵向钢筋相同。
2 当柱外侧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1.2%时,伸入梁内的柱纵向钢筋应满足本条第1款规定且宜分两批截断,截断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d,d为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直径。梁上部纵向钢筋应伸至节点外侧并向下弯至梁下边缘高度位置截断。
3 纵向钢筋搭接接头也可沿节点柱顶外侧直线布置(图9.3.7b),此时,搭接长度自柱顶算起不应小于1.7lab。当梁上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1.2%时,弯入柱外侧的梁上部纵向钢筋应满足本条第1款规定的搭接长度,且宜分两批截断,其截断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d,d为梁上部纵向钢筋的直径。
4 当梁的截面高度较大,梁、柱纵向钢筋相对较小,从梁底算起的直线搭接长度未延伸至柱顶即已满足1.5lab的要求时,应将搭接长度延伸至柱顶并满足搭接长度1.7lab的要求;或者从梁底算起的弯折搭接长度未延伸至柱内侧边缘即已满足1.5lab的要求时,其弯折后包括弯弧在内的水平段的长度不应小于15d,d为柱纵向钢筋的直径。
5 柱内侧纵向钢筋的锚固应符合本规范第9.3.6条关于顶层中节点的规定。
9.3.8 顶层端节点处梁上部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AS应符合下列规定:
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角部的弯弧内半径,当钢筋直径不大于25mm时,不宜小于6d;大于25mm时,不宜小于8d。钢筋弯弧外的混凝土中应配置防裂、防剥落的构造钢筋。
9.3.9 在框架节点内应设置水平箍筋,箍筋应符合本规范第9.3.2条柱中箍筋的构造规定,但间距不宜大于250mm。对四边均有梁的中间节点,节点内可只设置沿周边的矩形箍筋。当顶层端节点内有梁上部纵向钢筋和柱外侧纵向钢筋的搭接接头时,节点内水平箍筋应符合本规范第8.4.6条的规定。
(Ⅲ)牛 腿
9.3.10 对于a不大于h0的柱牛腿(图9.3.10),其截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9.3.12 沿牛腿顶部配置的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HRB400级或HRB500级热轧带肋钢筋。全部纵向受力钢筋及弯起钢筋宜沿牛腿外边缘向下伸入下柱内150mm后截断(图9.3.10)。
纵向受力钢筋及弯起钢筋伸入上柱的锚固长度,当采用直线锚固时不应小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的受拉钢筋锚固长度la;当上柱尺寸不足时,钢筋的锚固应符合本规范第9.3.4条梁上部钢筋在框架中间层端节点中带90°弯折的锚固规定。此时,锚固长度应从上柱内边算起。
承受竖向力所需的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20%及0.45ft/fy,也不宜大于0.60%,钢筋数量不宜少于4根直径12mm的钢筋。
当牛腿设于上柱柱顶时,宜将牛腿对边的柱外侧纵向受力钢筋沿柱顶水平弯入牛腿,作为牛腿纵向受拉钢筋使用。当牛腿顶面纵向受拉钢筋与牛腿对边的柱外侧纵向钢筋分开配置时,牛腿顶面纵向受拉钢筋应弯入柱外侧,并应符合本规范第8.4.4条有关钢筋搭接的规定。
9.3.13 牛腿应设置水平箍筋,箍筋直径宜为6mm~12mm,间距宜为100mm~150mm;在上部2h0/3范围内的箍筋总截面面积不宜小于承受竖向力的受拉钢筋截面面积的1/2。
当牛腿的剪跨比不小于0.3时,宜设置弯起钢筋。弯起钢筋宜采用HRB400级或HRB500级热轧带肋钢筋,并宜使其与集中荷载作用点到牛腿斜边下端点连线的交点位于牛腿上部1/6~1/2之间的范围内,1为该连线的长度(图9.3.10)。弯起钢筋截面面积不宜小于承受竖向力的受拉钢筋截面面积的1/2,且不宜少于2根直径12mm的钢筋。纵向受拉钢筋不得兼作弯起钢筋。
条文说明
(Ⅰ)柱
9.3.1 本条规定了柱中纵向钢筋(包括受力钢筋及构造钢筋)的基本构造要求。
柱宜采用大直径钢筋作纵向受力钢筋。配筋过多的柱在长期受压混凝土徐变后卸载,钢筋弹性回复会在柱中引起横裂,故应对柱最大配筋率作出限制。
对圆柱提出了最低钢筋数量以及均匀配筋的要求,但当圆柱作方向性配筋时不在此例。
此外还规定了柱中纵向钢筋的间距。间距过密影响混凝土浇筑密实;过疏则难以维持对芯部混凝土的围箍约束。同样,柱侧构造筋及相应的复合箍筋或拉筋也是为了维持对芯部混凝土的约束。
9.3.2 柱中配置箍筋的作用是为了架立纵向钢筋;承担剪力和扭矩;并与纵筋一起形成对芯部混凝土的围箍约束。为此对柱的配箍提出系统的构造措施,包括直径、间距、数量、形式等。
为保持对柱中混凝土的围箍约束作用,柱周边箍筋应做成封闭式。对圆柱及配筋率较大的柱,还对箍筋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末端135°弯钩,且弯后余长不小于5d(或10d),且应勾住纵筋。对纵筋较多的情况,为防止受压屈曲还提出设置复合箍筋的要求。
采用焊接封闭环式箍筋、连续螺旋箍筋或连续复合螺旋箍筋,都可以有效地增强对柱芯部混凝土的围箍约束而提高承载力。当考虑其间接配筋的作用时,对其配箍的最大间距作出限制。但间距也不能太密,以免影响混凝土的浇筑施工。
对连续螺旋箍筋、焊接封闭环式箍筋或连续复合螺旋箍筋,已有成熟的工艺和设备。施工中采用预制的专用产品,可以保证应有的质量。 
9.3. 3 对承载较大的I形截面柱的配筋构造提出要求,包括翼缘、腹板的厚度;以及腹板开孔时的配筋构造要求。基本同原规范的要求。
(Ⅱ)梁柱节点
9.3.4 本条为框架中间层端节点的配筋构造要求。
在框架中间层端节点处,根据柱截面高度和钢筋直径,梁上部纵向钢筋可以采用直线的锚固方式。
试验研究表明,当柱截面高度不足以容纳直线锚固段时,可采用带90°弯折段的锚固方式。这种锚固端的锚固力由水平段的粘结锚固和弯弧-垂直段的挤压锚固作用组成。规范强调此时梁筋应伸到柱对边再向下弯折。在承受静力荷载为主的情况下,水平段的粘结能力起主导作用。当水平段投影长度不小于0.4lab,弯弧-垂直段投影长度为15d时,已能可靠保证梁筋的锚固强度和抗滑移刚度。
本次修订还增加了采用筋端加锚头的机械锚固方法,以提高锚固效果,减少锚固长度。但要求锚固钢筋在伸到柱对边柱纵向钢筋的内侧,以增大锚固力。有关的试验研究表明,这种做法有效,而且施工比较方便。
规范还规定了框架梁下部纵向钢筋在端节点处的锚固要求。
9.3.5 本条为框架中间层中间节点梁纵筋的配筋构造要求。
中间层中间节点的梁下部纵向钢筋,修订提出了宜贯穿节点与支座的要求,当需要锚固时其在节点中的锚固要求仍沿用原规范有关梁纵向钢筋在不同受力情况下锚固的规定。中间层端节点、顶层中间节点以及顶层端节点处的梁下部纵向钢筋,也可按同样的方法锚固。
由于设计、施工不便,不提倡原规范梁钢筋在节点中弯折锚固的做法。
当梁的下部钢筋根数较多,且分别从两侧锚入中间节点时,将造成节点下部钢筋过分拥挤。故也可将中间节点下部梁的纵向钢筋贯穿节点,并在节点以外搭接。搭接的位置宜在节点以外梁弯矩较小的1.5h0以外,这是为了避让梁端塑性铰区和箍筋加密区。
当中间层中间节点左、右跨梁的上表面不在同一标高时,左、右跨梁的上部钢筋可分别锚固在节点内。当中间层中间节点左、右梁端上部钢筋用量相差较大时,除左、右数量相同的部分贯穿节点外,多余的梁筋亦可锚固在节点内。
9.3.6 本条为框架顶层中节点柱纵筋的配筋构造要求。
伸入顶层中间节点的全部柱筋及伸入顶层端节点的内侧柱筋应可靠锚固在节点内。规范强调柱筋应伸至柱顶。当顶层节点高度不足以容纳柱筋直线锚固长度时,柱筋可在柱顶向节点内弯折;或在有现浇板且板厚大于100mm时可向节点外弯折,锚固于板内。试验研究表明,当充分利用柱筋的受拉强度时,其锚固条件不如水平钢筋,因此在柱筋弯折前的竖向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5lab,弯折后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宜小于12d,以保证可靠受力。
本次修订还增加了采用机械锚固锚头的方法,以提高锚固效果,减少锚固长度。但要求柱纵向钢筋应伸到柱顶以增大锚固力。有关的试验研究表明,这种做法有效,而且方便施工。
9.3.7 本条为框架顶层端节点钢筋搭接连接的构造要求。
在承受以静力荷载为主的框架中,顶层端节点处的梁、柱端均主要承受负弯矩作用,相当于90°的折梁。当梁上部钢筋和柱外侧钢筋数量匹配时,可将柱外侧处于梁截面宽度内的纵向钢筋直接弯入梁上部,作梁负弯矩钢筋使用。也可使梁上部钢筋与柱外侧钢筋在顶层端节点区域搭接。
规范推荐了两种搭接方案。其中设在节点外侧和梁端顶面的带90°弯折搭接做法适用于梁上部钢筋和柱外侧钢筋数量不致过多的民用或公共建筑框架。其优点是梁上部钢筋不伸入柱内,有利于在梁底标高处设置柱内混凝土的施工缝。
但当梁上部和柱外侧钢筋数量过多时,该方案将造成节点顶部钢筋拥挤,不利于自上而下浇筑混凝土。此时,宜改用梁、柱钢筋直线搭接,接头位于柱顶部外侧。
本次修订还增加了梁、柱截面较大而钢筋相对较细时,钢筋搭接连接的方法。
在顶层端节点处,节点外侧钢筋不是锚固受力,而属于搭接传力向题。故不允许采用将柱筋伸至柱顶,而将梁上部钢筋锚入节点的做法。因这种做法无法保证梁、柱钢筋在节点区的搭接传力,使梁、柱端钢筋无法发挥出所需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
9.3.8 本条为框架顶层端节点的配筋面积、纵筋弯弧及防裂钢筋等的构造要求。
试验研究表明,当梁上部和柱外侧钢筋配筋率过高时,将引起顶层端节点核心区混凝土的斜压破坏,故对相应的配筋率作出限制。
试验研究还表明,当梁上部钢筋和柱外侧纵向钢筋在顶层端节点角部的弯弧处半径过小时,弯弧内的混凝土可能发生局部受压破坏,故对钢筋的弯弧半径最小值作了相应规定。框架角节点钢筋弯弧以外,可能形成保护层很厚的素混凝土区域,应配构造钢筋加以约束,防止混凝土裂缝、坠落。
9.3.9 本条为框架节点中配箍的构造要求。根据我国工程经验并参考国外有关规范,在框架节点内应设置水平箍筋。当节点四边有梁时,由于除四角以外的节点周边柱纵向钢筋已经不存在过早压屈的危险,故可以不设复合箍筋。
(Ⅲ)牛 腿
9.3.10 本条为对牛腿截面尺寸的控制。
牛腿(短悬臂)的受力特征可以用由顶部水平的纵向受力钢筋作为拉杆和牛腿内的混凝土斜压杆组成的简化三角桁架模型描述。竖向荷载将由水平拉杆的拉力和斜压杆的压力承担;作用在牛腿顶部向外的水平拉力则由水平拉杆承担。
牛腿要求不致因斜压杆压力较大而出现斜压裂缝,故其截面尺寸通常以不出现斜裂缝为条件,即由本条的计算公式控制,并通过公式中的裂缝控制系数β考虑不同使用条件对牛腿的不同抗裂要求。公式中的(1-0.5Fhk/Fvk)项是按牛腿在竖向力和水平拉力共同作用下斜裂缝宽度不超过0.1mm为条件确定的。
符合本条计算公式要求的牛腿不需再作受剪承载力验算。这是因为通过在a/h0<0.3时取a/h0=0.3,以及控制牛腿上部水平钢筋的最大配筋率,已能保证牛腿具有足够的受剪承载力。
在计算公式中还对沿下柱边的牛腿截面有效高度h0作出限制。这是考虑当斜角α大于45°时,牛腿的实际有效高度不会随α的增大而进一步增大。
9.3.11 本条为牛腿纵向受力钢筋的计算。规定了承受竖向力的受拉钢筋及承受水平力的锚固钢筋的计算方法,同原规范的规定。
9.3.12 承受动力荷载牛腿的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延性较好的牌号为HRB的热轧带肋钢筋。本条明确规定了牛腿上部纵向受拉钢筋伸入柱内的锚固要求,以及当牛腿设在柱顶时,为了保证牛腿顶面受拉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的可靠传力而应采取的构造措施。
9.3.13 牛腿中应配置水平箍筋,特别是在牛腿上部配置一定数量的水平箍筋,能有效地减少在该部位过早出现斜裂缝的可能性。在牛腿内设置一定数量的弯起钢筋是我国工程界的传统做法。但试验表明,它对提高牛腿的受剪承载力和减少斜向开裂的可能性都不起明显作用,故适度减少了弯起钢筋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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