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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地下水勘察


6.2.1 地下水勘察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以及含水层和隔水层的性质、层数和厚度。
    2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深度、水位变化规律和变化幅度。
    3 查明地下水的流向、流速和水力坡度。
    4 调查泉水出露的位置、类型、流量和动态变化。
    5 调查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地下水位的影响。
    6 分析地下水的化学成分,评价其对混凝土结构物的侵蚀性。
    7 调查当地地下水的利用和既有地下排水设施的使用情况。
    8 评价地下水对公路的影响。
6.2.2 缺乏常年地下水位监测资料的地区,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大型滑坡、深路堑等重点工程初步勘察时,宜设置观测孔对有关层位的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其工程方案有重大影响时,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现场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必要时可设置观测孔,量测压力水头随深度的变化。
6.2.3 地下水的流向可用几何法量测,在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内,量测点不应少于3个测孔(井)。3个测点时,最小夹角不宜小于40°。测点间距应根据岩土的渗透性、水力梯度和地形坡度确定,宜为50~150m。应同时量测各孔(井)内水位,确定地下水的流向。

6.2.4 地下水的流速可采用指示剂着色法测定,也可采用已知的水力坡度和渗透系数由计算确定。采用指示剂着色法测定时,宜在观测孔两侧各布置一个辅助观测孔,防止指示剂不流经下游观测孔。试验孔与观测孔的距离应根据含水层条件确定,一般细砂层宜为2~5m,含砾粗砂层宜为5~15m,裂隙岩层宜为10~15m,岩溶水可大于50m。指示剂可采用各种盐类、着色颜料等,用量应根据地层的透水性和渗透距离确定。
6.2.5 含水层的渗透系数可采用下述室内或野外试验方法确定:
    1 根据代表性岩土的渗透系数经验值,结合当地经验确定。代表性岩土渗透系数经验值可参考表6.2.5。
    2 通过室内常水头或变水头渗透试验确定。
    3 在野外对含水层进行抽水试验后计算确定;对非饱和松散岩土层可采用渗水试验确定。

表6.2.5 代表性岩土渗透系数kh经验值
代表性岩土渗透系数kh经验值

6.2.6 泉水出露处的水流量可根据流量大小选择容积法、三角堰法或梯形堰法测定。
6.2.7 水文地质抽水试验、渗水试验等应符合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的规定,室内渗透试验等应符合现行《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的规定。

条文说明
6.2.2地下水赋存状态不仅存在短期变化,还存在年变化规律和长期的动态规律。工程经验表明,在地质条件复杂的大规模工程建设中,地下水会对工程安全与造价产生较大影响。如在详勘阶段才开始地下水勘察,由于勘察时间短,只能了解到勘察时刻的地下水状态,甚至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现场试验,无法了解地下水的赋存状态及随时间变化规律,影响工程方案的选择,因此提出此条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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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TD3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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