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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智能卡应用系统


11.5.1 高等和中等教育学校的图书馆、食堂、浴室、宿舍、学生超市、体育馆等宜设置校园智能卡应用系统。
11.5.2 校园智能卡应用系统宜具有身份识别、出入口控制、图书借阅、考勤签到、车辆管理和消费等功能,并应根据不同的功能需求进行智能卡的设计。不同场所使用的智能卡的功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办公楼和教学楼可设置身份识别、出入口控制、考勤签到管理系统;
    2 图书馆可设置身份识别、图书借阅系统;
    3 宿舍楼可设置身份识别、出入口控制系统;
    4 食堂、浴室、体育馆、学生超市可设置消费系统;
    5 校内路口、车库入口等可设置身份识别、车辆管理系统。
11.5.3 智能卡应用系统应具备稳定性、实用性、兼容性和可扩充性,并应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
11.5.4 在需应用智能卡系统的教育建筑内,应在适宜位置设置信息端口和相关管线。

条文说明
11.5.1 校园智能卡应用系统是架构在校园网上,以各类智能卡为媒介,综合提供身份识别与电子支付服务功能的系统平台,以及架构在平台上的各种信息化应用系统的总称。
11.5.2 校园智能卡应用系统具有多种功能,可将校园内各种信息资源有机整合,用户使用同一张卡即可实现多种不同的用途(通常称“一卡通”),该系统既可以方便用户,也可使系统间的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入。设计时,智能卡的消费功能需要按银行和学校财务信息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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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31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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