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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材料


4.2.1 模板及支架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2 模板及支架宜选用轻质、高强、耐用的材料。连接件宜选用标准定型产品。
4.2.3 接触混凝土的模板表面应平整,并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硬度;清水混凝土模板的面板材料应能保证脱模后所需的饰面效果。
4.2.4 脱模剂应能有效减小混凝土与模板间的吸附力,并应有一定的成膜强度,且不应影响脱模后混凝土表面的后期装饰。
条文说明
4.2.2 混凝土结构施工用的模板材料,包括钢材、铝材、胶合板、塑料、木材等。目前,国内建筑行业现浇混凝土施工的模板多使用木材作主、次楞、竹(木)胶合板作面板,但木材的大量使用不利于保护国家有限的森林资源,而且周转使用次数少的不耐用的木质模板在施工现场将会造成大量建筑垃圾,应引起重视。为符合“四节一环保”的要求,应提倡“以钢代木”,即提倡采用轻质、高强、耐用的模板材料,如铝合金和增强塑料等。支架材料宜选用钢材或铝合金等轻质高强的可再生材料,不提倡采用木支架。连接件将面板和支架连接为可靠的整体,采用标准定型连接件有利于操作安全、连接可靠和重复使用。
4.2.3 模板脱模剂有油性、水性等种类。为不影响后期的混凝土表面实施粉刷、批腻子及涂料装饰等,宜采用水性的脱模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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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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