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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施工


12.4.1 施工时应做好排水系统,避免水软化地基的不利影响,基坑开挖后应及时封闭。
12.4.2 施工时应清除填土中的草和树皮、树根等杂物。在墙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填土,填土应分层夯实。
12.4.3 扶壁间回填宜对称实施,施工时应控制填土对扶壁式挡墙的不利影响。
12.4.4 当挡墙墙后表面的横坡坡度大于1:6时,应在进行表面粗糙处理后再填土。

条文说明
12.4.1 本条规定在施工时应做好地下水、地表水及施工用水的排放工作,避免水软化地基,降低地基承载力。基坑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封闭和基础施工。
12.4.2、12.4.3 挡墙后填料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就地选取,并应清除填土中的草、树皮树根等杂物。在结构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回填。填土应分层压实,其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扶壁间的填土应对称进行,减小因不对称回填对挡墙的不利影响。挡墙泄水孔的反滤层应当在填筑过程中及时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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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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