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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公共交通场站设施


3.4.1 公共交通停车场车辆、车辆保养场、整流站、公共交通车辆调度中心等的场站设施应与公共交通发展规模相匹配,用地有保证。
3.4.2 公共交通站布局,应根据公共交通的车种车辆数、服务半径和所在地区的用地条件设置,公共交通停车场宜大、中、小相结合,分散布置;车辆保养场布局应使高级保养集中,低级保养分散,并与公共交通停车场相结合。
3.4.3 公共交通车辆保养场用地面积指标宜符合表3.4.3的规定。

保养场用地面积指标 表4.3.4
保养场用地面积指标

3.4.4 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整流站的规模应根据其所服务的车辆型号和车数确定。整流站的服务半径宜为1~2.5km。一座整流站的用地面积不应大于1000m2
3.4.5 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车辆段的用地面积,应按每节车厢500~600m2计算,并不得大于每双线千米8000m2
3.4.6 公共交通车辆调度中心的工作半径不应大于8km;每处用地面积可按500m2计算。

条文说明
3.4.2 市区公共交通线路密,保养维修的车多,建造保养流水线,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因此,保养场和修理厂的规模宜大些。
在大城市的郊区,线路终端可建造例行保养和小修的小场,以免回城空驶里程过长,清早出车太早。
3.4.3 保养场200辆单节标准车规模,车辆的保修设备有较高的机械化和现代化水平,车辆进出空驶里程较短,且可节约成本,职工的生活设施也比较完备。
表3.4.3的规划指标,是一些城市多年实践的经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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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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