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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12.1.1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规定进行质量检验。
12.1.2 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工程,当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分析原因,必要时采取调整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

条文说明
12.1.1 地基基础加固施工后,应按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检验。对于有特殊要求或国家标准没有具体要求的,可按设计要求或专门制定针对加固项目的检验标准及方法进行检验。
12.1.2 地基基础加固工程应在施工期间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调整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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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12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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