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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防雷与过电压保护装置


7.13.1 过电压保护装置检查清扫应与供配电装置或电力线路的检查清扫同步进行。
7.13.2 过电压保护装置的检查、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型避雷器的瓷套有裂纹或密封不严应及时更换,表面有轻微碰伤应进行泄露和工频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当FZ、FCD型内部并联电阻接触不良时,应及时更换。
    2 当管型避雷器的内部有污物或昆虫堵塞时,应抽出棒型电极用特制探针清除;外部间隙电极有放电、烧伤痕迹的,应及时磨光或更换电极;管子漆层有裂纹、发黑和起皱纹,避雷器有损伤及动作3次以上,应及时更换;清扫检查后,应按其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设计规定调整外部间隙。
    3 避雷器动作记录器应完好,动作可靠,当内部烧黑烧毁,或接地引下线连接点处有烧痕、烧断等现象时,应对避雷器做电气特性试验或解体检查。
    4 避雷针和架构应除锈防腐。
7.13.3 过电压保护装置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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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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