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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水源应急措施


9.2.1 应完善水源系统的管理机制、加强水源水系的修复和治理、消除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污染源。

9.2.2 应加强水源水质、水量的远程监测预警和监控信息管理体系,并应具有提前启动备用水源、调蓄水池、减量减压供水等应急措施。

9.2.3 备用水源或多水源的给水系统,应具有启用备用水源或跨片供水的转换接口和调度措施。

9.2.4 界面沉降高浊度水宜采用有调蓄水池的处理流程,并应强化浑水调蓄水池的综合净化功能。

9.2.5 水源地宜储备必要的应急药剂,并应考虑应急药剂的临时投加措施,应预留应急药剂的投加接口。当水源地距净水厂较近且交通便利时,应急药剂可在净水厂中储备。

9.2.6 取水口宜备用挖泥船及导流、防沙、防冰、防杂草的物资和设施。备用挖泥船也可租用。

条文说明

9.2.1 关于水源应急措施的一般规定。
    强化水源的修复和治理,防止因污染和自然灾害造成中断取水是水源应急措施的根本,体现了以防为主的基本原则。

9.2.2 强调远程监测预警的重要性和信息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从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水污染事件分析,造成城市供水较长时间中断的原因,还由于平时对水源保护不够重视,以及对上游水质突然变化的监测、预警预报措施不健全,缺少备用水源和应急处理的储备技术等人为因素有一定关系。
    以高浊度水给水工程为例,对影响取水的沙峰、脱流、断流、冰害等突发因素,国内不少水厂对此早有预防应急准备,即便发生了上述突发事件,也并未造成城市供水较长时期中断事件的发生。据此,本条文重点强调了水源监测、预报和预防的重要性。
    本条文根据近年来发生的黄河包头段有机污染事件、松花江吉林段苯污染事件、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太湖无锡蓝藻污染事件、秦皇岛自来水臭味事件、贵州都柳江砷污染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总结资料编写。

9.2.3 关于多水源或备用水源系统的设计规定。
    在有备用水源和多水源给水系统中,水源的转换接口和合理调度措施是备用水源或多水源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
    在大多数城镇,多年来采取限制地下水开采的政策,有的城市因改建大水厂集中供水,而将原来分散于各地的中小水厂关停。对此,应采取停而不废、关而不弃的管理措施。如贵州都柳江砷污染事件发生后,下游三都水族自治县及时启动备用水源供城市应急生活用水。

9.2.4 充分发挥调蓄水池安全保障作用的相关规定。
    黄河中、下游近年来多采用大型调蓄水池的工艺流程等措施,对预防突发事件、保证城镇安全供水,具有积极的作用。
    强化调蓄水池的综合净化功能,是根据国家“863”高科技术研发计划中“水污染控制技术与治理工程”重大课题研发成果总结资料编写。目前该技术已在天津西河水源、山西汾河水库等工程中应用,对预除藻,净化有机污染,降低原水耗氧量、氨氮和色度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效应。包头画匠营子引黄工程调蓄水池采用溢流跌水进水和冬季破冰扬水等强化充氧措施,对防止调蓄水池内水质恶化等方面,均有较好的效果。

9.2.5 水源地应急药剂储备和投加设施的相关规定。
    为充分发挥应急药剂的综合净化作用,在取水口或原水管道中加药是一种较佳的方案,因此在水源地储备应急药剂是必要的。但如果水源地距净水厂较近且交通便利时,应急药剂可在净水厂中储备。
    应急药剂的临时投加措施,包括预留场地、移动式投加设施(设备)、简易的溶药池、药剂堆棚等,应分析实际需要确定。

9.2.6 取水口备用物资或设施的规定。
    本条文根据西宁西川水厂,石嘴山电厂给水,包头磴口水厂、郑州芒山引黄工程等取水口防范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调研资料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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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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