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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混凝土养护


8.5.1 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保湿养护可采用洒水、覆盖、喷涂养护剂等方式。养护方式应根据现场条件、环境温湿度、构件特点、技术要求、施工操作等因素确定。
8.5.2 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不应少于7d;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养护时间应根据水泥性能确定;
    2 采用缓凝型外加剂、大掺量矿物掺合料配制的混凝土,不应少于14d;
    3 抗渗混凝土、强度等级C60及以上的混凝土,不应少于14d;
    4 后浇带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5 地下室底层墙、柱和上部结构首层墙、柱,宜适当增加养护时间;
    6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
8.5.3 洒水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洒水养护宜在混凝土裸露表面覆盖麻袋或草帘后进行,也可采用直接洒水、蓄水等养护方式;洒水养护应保证混凝土表面处于湿润状态;
    2 洒水养护用水应符合本规范第7.2.9条的规定;
    3 当日最低温度低于5℃时,不应采用洒水养护。
8.5.4 覆盖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覆盖养护宜在混凝土裸露表面覆盖塑料薄膜、塑料薄膜加麻袋、塑料薄膜加草帘进行;
    2 塑料薄膜应紧贴混凝土裸露表面,塑料薄膜内应保持有凝结水;
    3 覆盖物应严密,覆盖物的层数应按施工方案确定。
8.5.5 喷涂养护剂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混凝土裸露表面喷涂覆盖致密的养护剂进行养护;
    2 养护剂应均匀喷涂在结构构件表面,不得漏喷;养护剂应具有可靠的保湿效果,保湿效果可通过试验检验;
    3 养护剂使用方法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8.5.6 基础大体积混凝土裸露表面应采用覆盖养护方式;当混凝土浇筑体表面以内40mm~100mm位置的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小于25℃时,可结束覆盖养护。覆盖养护结束但尚未达到养护时间要求时,可采用洒水养护方式直至养护结束。
8.5.7 柱、墙混凝土养护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室底层和上部结构首层柱、墙混凝土带模养护时间,不应少于3d;带模养护结束后,可采用洒水养护方式继续养护,也可采用覆盖养护或喷涂养护剂养护方式继续养护;
    2 其他部位柱、墙混凝土可采用洒水养护,也可采用覆盖养护或喷涂养护剂养护。
8.5.8 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放物料、安装模板及支架。
8.5.9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养护条件应与实体结构部位养护条件相同,并应妥善保管。
8.5.10 施工现场应具备混凝土标准试件制作条件,并应设置标准试件养护室或养护箱。标准试件养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8.5.1 混凝土早期塑性收缩和干燥收缩较大,易于造成混凝土开裂。混凝土养护是补充水分或降低失水速率,防止混凝土产生裂缝,确保达到混凝土各项力学性能指标的重要措施。在混凝土初凝、终凝抹面处理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工作。混凝土终凝后至养护开始的时间间隔应尽可能缩短,以保证混凝土养护所需的湿度以及对混凝土进行温度控制。覆盖养护可采用塑料薄膜、麻袋、草帘等进行覆盖;喷涂养护剂养护是通过养护液在混凝土表面形成致密的薄膜层,以达到混凝土保湿目的。洒水、覆盖、喷涂养护剂等养护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使用,采用何种养护方式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选择。
8.5.2 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的水泥种类、外加剂类型、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结构部位进行确定。粉煤灰或矿渣粉的数量占胶凝材料总量不小于30%的混凝土,以及粉煤灰加矿渣粉的总量占胶凝材料总量不小于40%的混凝土,都可认为是大掺量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由于地下室基础底板与地下室底层墙柱以及地下室结构与上部结构首层墙柱施工间隔时间通常都会较长,在这较长的时间内基础底板或地下室结构的收缩基本完成,对于刚度很大的基础底板或地下室结构会对与之相连的墙柱产生很大的约束,从而极易造成结构竖向裂缝产生,对这部分结构增加养护时间是必要的,养护时间可根据工程实际按施工方案确定。对于大体积混凝土尚应根据混凝土相应点温差来控制养护时间,温差符合本规范第8.7.3条规定后方可结束混凝土养护。本条所说的养护时间包含混凝土未拆模时的带模养护时间以及混凝土拆模后的养护时间。
8.5.3 对养护环境温度没有特殊要求的结构构件,可采用洒水养护方式。混凝土洒水养护应根据温度、湿度、风力情况、阳光直射条件等,通过观察不同结构混凝土表面,确定洒水次数,确保混凝土处于饱和湿润状态。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日稳定低于5℃时应按冬期施工相关要求进行养护;当日最低温度低于5℃时,可能已处在冬期施工期间,为了防止可能产生的冰冻情况而影响混凝土质量,不应采用洒水养护。
8.5.4 本条对覆盖养护作了规定。
    1 对养护环境温度有特殊要求或洒水养护有困难的结构构件,可采用覆盖养护方式。对结构构件养护过程有温差要求时,通常采用覆盖养护方式。覆盖养护应及时,应尽量减少混凝土裸露时间,防止水分蒸发。
    2 覆盖养护的原理是通过混凝土的自然温升在塑料薄膜内产生凝结水,从而达到湿润养护的目的。在覆盖养护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塑料薄膜内的凝结水,确保混凝土裸露表面处于湿润状态。
    3 每层覆盖物都应严密,要求覆盖物相互搭接不小于100mm。覆盖物层数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环境因素以及混凝土温差控制要求。
8.5.5 本条对喷涂养护剂养护作了规定。
    1 对养护环境温度没有特殊要求或洒水养护有困难的结构构件,可采用喷涂养护剂养护方式。对拆模后的墙柱以及楼板裸露表面在持续洒水养护有困难时可采用喷涂养护剂养护方式;对于采用爬升式模板脚手施工的工程,由于模板脚手爬升后无法对下部的结构进行持续洒水养护,可采用喷涂养护剂养护方式。
    2 喷涂养护剂养护的原理是通过喷涂养护剂,使混凝土裸露表面形成致密的薄膜层,薄膜层能封住混凝土表面,阻止混凝土表面水分蒸发,达到混凝土养护的目的。养护剂后期应能自行分解挥发,而不影响装修工程施工。养护剂应具有可靠的保湿效果,必要时可通过试验检验养护剂的保湿效果。
    3 喷涂方法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施工。
8.5.6 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的前期养护,由于对温差有控制要求,通常不适宜采用洒水养护方式,而应采用覆盖养护方式。覆盖养护层的厚度应根据环境温度、混凝土内部温升以及混凝土温差控制要求确定,通常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混凝土温差达到结束覆盖养护条件后,但仍有可能未达到总的养护时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后期养护可采用洒水养护方法,直至混凝土养护结束。
8.5.7 混凝土带模养护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带模养护可以解决混凝土表面过快失水的问题,也可以解决混凝土温差控制问题。根据本规范第8.5.2条条文说明所述的原因,地下室底层和上部结构首层柱、墙前期采用带模养护是有益的。在带模养护的条件下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可拆除模板进行后期养护。拆模后采用洒水养护方法,工程实践证明养护效果好。洒水养护的水温与混凝土表面的温差如果能控制在25℃以内当然最好,但由于洒水养护的水量一般较小,洒水后水温会很快升高,接近混凝土表面温度,所以采用常温水进行洒水养护也是可行的。
8.5.8 混凝土在未到达一定强度时,踩踏、堆放荷载、安装模板及支架等易于破坏混凝土内部结构,导致混凝土产生裂缝及影响混凝土后期性能。在实际操作中,混凝土是否达到1.2MPa要求,可根据经验进行判定。
8.5.9 保证同条件养护试件能与实体结构所处环境相同,是试件准确反映结构实体强度的条件。妥善保管措施应避免试件丢失、混淆、受损。
8.5.10 具备混凝土标准试块制作条件,采用标准试块养护室或养护箱进行标准试块养护,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现场留样的试块得到标准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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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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