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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总则


5.1.1 试验的大气条件
除在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则各项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湿度:25%RH—75%RH;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5.1.2 试验的正常监视状态
若在试验方法中要求探测器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时,应将试样与制造商提供的控制和指示设备连接;在有关条文中没有特殊要求时,应保证探测器的工作电压为额定工作电压,并在试验期间保持工作电压稳定。探测器的检测报告应注明试验期间探测器配接的控制和指示设备的型号、制造商等内容。
5.1.3 探测器的安装
探测器应按制造商规定的正常安装方式安装。如果说明书给出多种安装方式,试验中应采用对探测器工作最不利的安装方式。
5.1.4 容差
除在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5%;环境条件参数偏差应符合GB 16838要求。
5.1.5 试验样品
试验前,制造商应提供8套探测器。
5.1.6 试验前检查
5.1.6.1 探测器在试验前进行外观检查,应符合下述要求:
a)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b)紧固部位无松动。
5.1.6.2 探测器在试验前应按第4章要求对试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试验。
5.1.7 试验程序
探测器按表1规定的程序进行试验。一致性试验后,将具有最大及次最大响应阈值的探测器分别编为8和7号,其他探测器随机按1号~6号编号。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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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GB1400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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