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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5.12.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相对湿度高(无凝露)的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5.12.2 试验方法
5.12.2.1 将试样的灵敏度调整为制造商规定的最大灵敏度。
5.12.2.2 将试样放入试验箱中,并按附录A规定安装、稳定、调整、校准探测器,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12.2.3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保持1h,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3±3)%(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稳定后再加湿),在此环境条件下保持4d,湿热环境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状态。
5.12.2.4 取出探测器,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至少1h后,按附录A规定测量响应阈值。
5.12.2.5 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小的响应阈值定为Amin,大的响应阈值定为Amax
5.12.3 要求
5.12.3.1 湿热环境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5.12.3.2 响应阈值的比值Amax:Amin之比不应大于1.6。
5.12.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1683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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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GB1400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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