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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碰撞试验


5.21.1 目的
检验探测器承受机械碰撞的适应性。
5.21.2 试验方法
5.21.2.1 将试样的灵敏度调整为制造商规定的最大灵敏度。
5.21.2.2 将探测器和底座按其正常的工作位置安装在刚性水平安装板上,按附录A规定安装、稳定、调整、校准探测器。
5.21.2.3 对每一部件在其最易影响其性能且易损坏的部位(如镜片、窗、调准装置等部位)上施加3次能量为(0.5±0.04)J的碰撞,每一部件取20个部位。受碰撞两点间距离不应小于10mm。少于20个上述易损部位的部件,其剩余次数任意分配于部件的剩余表面上。碰撞期间,观察并记录探测器的工作状态。碰撞后,按附录A规定测量探测器的响应阈值A。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探测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小的响应阈值定为Amin,大的响应阈值定为Amax
5.21.3 要求
5.21.3.1 碰撞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5.21.3.2 碰撞后,探测器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5.21.3.3 响应阈值的比值Amax:Amin之比不应大于1.6。
5.21.4 试验设备
利用弹簧工作的碰撞试验设备,可提供瞬间能量为(0.5±0.04)J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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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GB1400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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