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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


D.0.1 分区示例:
    1 20区:
    可能产生20区的场所示例:
    粉尘容器内部场所;
    贮料槽、筒仓等,旋风集尘器和过滤器;
    粉料传送系统等,但不包括皮带和链式输送机的某些部分;
    搅拌机,研磨机,干燥机和包装设备等。
    2 21区:
    可能产生21区的场所示例:
    当粉尘容器内部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为了操作而需频繁移出或打开盖/隔膜阀时,粉尘容器外部靠近盖/隔膜阀周围的场所;
    当未采取防止爆炸性粉尘环境形成的措施时,在粉尘容器装料和卸料点附近的外部场所、送料皮带、取样点、卡车卸载站、皮带卸载点等场所;
    如果粉尘堆积且由于工艺操作,粉尘层可能被扰动而形成爆炸性粉尘环境时,粉尘容器外部场所;
    可能出现爆炸性粉尘云,但既非持续,也不长期,又不经常时,粉尘容器的内部场所,如自清扫间隔长的料仓(如果仅偶尔装料和/或出料)和过滤器污秽的一侧。
    3 22区:
    可能产生22区的场所示例:
    袋式过滤器通风孔的排气口,一旦出现故障,可能逸散出爆炸性混合物;
    非频繁打开的设备附近,或凭经验粉尘被吹出而易形成泄漏的设备附近,如气动设备或可能被损坏的挠性连接等;
    袋装粉料的存储间。在操作期间,包装袋可能破损,引起粉尘扩散;
    通常被划分为21区的场所,当采取措施时,包括排气通风,防止爆炸性粉尘环境形成时,可以降为22区场所。这些措施应该在下列点附近执行:装袋料和倒空点、送料皮带、取样点、卡车卸载站、皮带卸载点等;
    能形成可控的粉尘层且很可能被扰动而产生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场所。仅当危险粉尘环境形成之前,粉尘层被清理的时候,该区域才可被定为非危险场所。这是良好现场清理的主要目的。
D.0.2 建筑物内无抽气通风设施的倒袋站(图D.0.2):

图D.0.2 建筑物内无抽气通风设施的倒袋站

图D.0.2 建筑物内无抽气通风设施的倒袋站

1-21区,通常为1m半径,见正文4.3.3条;2-20区,见正文4.3.2条;3-地板;4-袋子排料斗;5-到后续处理

    注:1 相关尺寸只用于图例说明。实际中可能要求其他一些距离尺寸。
        2 附加措施,像泄爆或隔爆等可能是必要的,但超出了本规范范围,因此未列出。
    在本示例中,袋子经常性地用手工排空到料斗中,从该料斗靠气动把排出的物料输送到工厂的其他部分。料斗部分总是装满物料。
    20区:料斗内部,因为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经常性地存在乃至持续存在。
    21区:敞开的入孔是一级释放源。因此,在入孔周围规定为21区,范围从入孔边缘延伸一段距离并且向下延伸到地板上。
    注:如果粉尘层堆积,则考虑了粉尘层的范围以及扰动该粉尘层产生粉尘云的情况和现场的清理水平(见附录D)后,可以要求更进一步的细分类。如果在粉尘袋子放空期间因空气的流动可能偶尔携带粉尘云超出了21区范围,则划为22区。
D.0.3 建筑物内配置抽气通风设施的倒袋站(图D.0.3):

图D.0.3 建筑物内配置抽气通风设施的倒袋站

图D.0.3 建筑物内配置抽气通风设施的倒袋站

1-22区,通常为3m半径,见本规范第4.3.4条;2-20区,见本规范第4.3.2条;3-地板;4-袋子排料斗;5-到后续处理;6-在容器内抽吸

    注:1 相关尺寸只用于图例说明。实际中可能要求其他一些距离尺寸。
        2 附加措施,像泄爆或隔爆等可能是必需的,但超出了本规范范围,因此未列出。
    本条给出了与第D.0.2条相似的示例,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该系统有抽气通风。用这种方法粉尘尽可能被限制在该系统内。
    20区:料斗内,因为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经常性地存在乃至持续存在。
    22区:敞口人孔是2级释放源。在正常情况下,因为抽吸系统的作用没有粉尘泄漏。在设计良好的抽吸系统中,释放的任何粉尘将被吸入内部。因此,在该人孔周围仅规定为22区,范围从人孔的边缘延伸一段距离并且延伸到地板上。准确的22区范围需要以工艺和粉尘特性为基础来确定。 
D.0.4 建筑物外的旋风分离器和过滤器(图D.0.4):
    本例中的旋风分离器和过滤器是抽吸系统的一部分,被抽吸的产品通过连续运行的旋转阀门落入密封料箱内,粉料量很小,因此自清理的时间间隔很长。鉴于这个理由,在正常运行时,内部仅偶尔有一些可燃性粉尘云。位于过滤器单元上的抽风机将抽吸的空气吹到外面。
    20区:旋风分离器内部,因爆炸性粉尘环境频繁甚至连续地出现。
    21区:如果只有少量粉尘在旋风分离器正常工作时未被收集起来时,在过滤器的污秽侧为21区,否则为20区。
    22区:如果过滤器元件出现故障,过滤器的洁净侧可以含有可燃性粉尘云,这适用于过滤器的内部、过滤件和抽吸管的下游及抽吸管出口周围。22区的范围自导管出口延伸一段距离,并向下延伸至地面(图D.0.4中未表示)。准确的22区范围需要以工艺和粉尘特性为基础来确定。
    注:如果粉尘聚集在工厂设备外面,在考虑了粉尘层的范围和粉尘层受扰产生粉尘云的情况后,可要求进一步的分类。此外,还要考虑外部条件的影响,如风、雨或潮湿可能阻止可燃性粉尘层的堆积。

图D.0.4 建筑物外的旋风分离器和过滤器

图D.0.4 建筑物外的旋风分离器和过滤器

1-22区,通常为3m半径,见本规范第4.3.4条;2 20区,见本规范第4.3.2条;3-地面;4-旋风分离器;
5-到产品筒仓;6-入口;7-过滤器;8-至粉料箱;9-排风扇;10-至出口;11-21区,见本规范第4.3.3条。

    注:1 相关尺寸只用于图例说明。实际中可能要求其他一些距离尺寸。
        2 附加措施,像泄爆或隔爆等可能是必需的,但超出了本规范范围,因此未列出。
D.0.5 建筑物内的无抽气排风设施的圆筒翻斗装置(图D.0.5):
    在本例中,200L圆筒内粉料被倒入料斗并通过螺旋输送机运至相邻车间。一个装满粉料的圆筒被置于平台上,打开筒盖,并用液压气缸将圆筒与一个关闭的隔膜阀夹紧。打开料斗盖,圆筒搬运器将圆筒翻转使隔膜阀位于料斗顶部。然后打开隔膜阀,螺旋输送机将粉料运走,经过一段时间后,直至圆筒排空。
    当又一圆筒要卸料时,关闭隔膜阀,圆筒搬运器将其翻转至原来位置,关闭料斗盖,液压气缸放下原来的圆筒,更换圆筒盖后移走原圆筒。
    20区:圆筒内部,料斗和螺旋形传送装置经常性地含有粉尘云,并且时间很长,因此划为20区。
    21区:当筒盖和料斗盖被打开,并且当隔膜阀被放在料斗顶部或从料斗顶部移开时,将发生以粉尘云的形式释放粉尘。因此,该圆筒顶部、料斗顶部和隔膜阀等周围一段距离的区域被定为21区。准确的21区范围需要以工艺和粉尘特性为基础来确定。
    22区:因可能偶尔泄漏和扰动大量粉尘,整个房间的其余部分划为22区。

图D.0.5 建筑物内的无抽气排风设施的圆筒翻斗装置

图D.0.5 建筑物内的无抽气排风设施的圆筒翻斗装置

1-20区,见本规范第4.3.2条;2-21区,通常为1m半径,见本规范第4.3.3条;3-22区,通常为3m半径,见本规范第4.3.4条;4料斗;
5-隔膜阀;6-螺旋输送装置;7-料斗盖;8-圆筒平台;9-液压汽缸;10-墙壁;11-圆筒;12-地面

    注:1 相关尺寸只用于图例说明。实际中可能要求其他一些距离尺寸。
           2 附加措施,像泄爆或隔爆等可能是必需的,但超出了本规范范围,因此未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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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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