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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铁路隧道


10.0.1 双线特长隧道平面设计中,宜采用双洞单线方案。
10.0.2 采用双洞单线的长及特长隧道应设置横通道,中长隧道宜设置横通道。横通道间距不应大于500m,其净宽不应小于2.3m,净高不应小于2.5m,坡度不宜大于10%。
10.0.3 隧道施工用的横洞、斜井、竖井及平行导坑等,宜将其设计为运营后的救援、人员疏散、事故通风及紧急出口的通道。
10.0.4 新建时速200~350km铁路隧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内应设置贯通整个隧道的救援通道,单线隧道应单侧设置,多线隧道应双侧设置。
        2 救援通道应设在安全空间一侧,距离该侧线路中线不应小于2.3m;救援通道走行面不应低于内轨顶面,地表必须平整;救援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5m,在装设设施处,宽度可适当减少;净高不应小于2.2m。
        3 双洞单线特长及长隧道应利用横通道等设施设置紧急出口,单洞双线特长及长隧道有条件时应设置紧急出口。
        4 紧急出口的通道断面最小尺寸宽度不应小于2.3m,高度不应小于2.5m;纵向仰角不应大于30°。
10.0.5 长度5.0km及以上隧道内人员疏散口及通风、电力、通信、信号设备洞室均应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3.0h的隔墙以及防护门。横通道两端用于疏散的防护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得设置门槛。设备洞室的防护门可向隧道方向开启,但严禁侵入建筑限界。防护门应有明显的开启标志。客货共线铁路隧道防护门的抗爆荷载不应小于0.10MPa,客运专线铁路隧道防护门的抗爆荷载不应小于0.05MPa。
10.0.6 隧道内通风、电力、电力牵引、通信、信号设备洞室应设置火灾自动灭火装置,并应设置3具4kg的ABC干粉灭火器。
10.0.7 设置紧急出口的隧道,隧道洞口及洞外紧急出口处宜设置外界通向隧道的道路以及可供大型车辆停车、回车的场地。
10.0.8 5km及以上隧道的大避车洞内应设事故报警电话(双洞单线仅设于右侧,单洞多线两侧设)。电话应有防潮、防风压、防震、防电磁影响等防护设施,其上方应有指示标识(灯光式或蓄光式)和里程显示。
10.0.9 全长大于1.0km的直线隧道和0.5km的曲线隧道的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内和用于疏散、救援的通道内应设置疏散照明,其灯具应有防潮、防风压、防震动功能,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应大于2.5m,地面最低照度不应小于0.5 lx,供电时间不应小于2.0h。
        2 隧道内和用于疏散、救援的通道内应安装灯光或蓄光型疏散标志,疏散门的上方应设置“安全出口”的标志。疏散标志应沿隧道、疏散通道、救援通道的疏散方向设置,其间距不宜大于30m,并应安装在距地面1.0m以下的墙面上,其指示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规范》(GB13495)的有关规定。
10.0.10 长及特长隧道内敷设的电力、通信、信息、信号的光缆、电缆及电线的绝缘、护套及机械防护材料,宜采用低烟无卤难燃材料。电缆的余长腔内应采用防火堵材料进行封堵。
10.0.11 长度5.0km及以上客货共线铁路隧道于洞口附近,应配备10具隔热防护服,10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及直径为65mm、长25m的消防水带8条,口径19mm的水枪4支。
10.0.12 隧道内机械排烟系统宜与隧道的通风系统相结合。
10.0.13 瓦斯隧道的防灾监测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0.0.1 铁路列车火灾虽然可能发生在线路的任何地方,但以隧道内火灾最难处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着火列车停在隧道内时,乘客避难和救援困难。铁路隧道为长条形,空间狭小,火灾蔓延速度快,排烟困难,洞内可视性差、路面不平,且救援设备和人员难以接近着火点。
     (2)固定灭火设备和排烟设备综合配置难度大。
     (3)列车在隧道内行驶时,车厢内换气量比非隧道区段大数倍,因此一旦着火,其火势也比非隧道区段发展迅猛。
     (4)隧道内火灾发生后,灭火、恢复整治时间长。间接损失远大于洞外火灾。
     (5)隧道内环境差,固定的火灾监控和自动化消防设施维护困难,很难保证火灾发生时能完好工作。
     (6)隧道内火灾发生的概率小,且具有位置上的不确定性,在隧道短且较分散的情况下,在全线隧道上维持有效的全自动化监测和消防设施投入大、难度高。
     (7)客运列车火灾规模小于货运列车。
     (8)整个安全系统从发现、通报、判断确认、停车到启动消防及救援的时间较长。
       随着铁路建设的发展,铁路隧道越来越多,越来越长。据统计,截止到2006年我国在建铁路隧道总长度约2240km,其中长度大于10km的18座,在建最长客运专线隧道为石太线太行山隧道,长27.839km,最长客货共线隧道为太中银线吕梁山隧道,长20.787km。铁路隧道的防火和救援设计问题日见突出。根据隧道内列车火灾特点,同时综合分析国外铁路隧道列车火灾发生条件及防治措施,隧道安全系统的火灾防治问题应与线路、机车车辆、运输组织、供电及通信信号、车站安全监测、列车工作人员素质等几方面共同解决,最大限度地防止列车在隧道内发生火灾和火灾列车进入隧道,旅客列车在隧道内发生火灾时,凡能继续运行,均应遵循“先将列车拉出洞外再进行列车解体及火灾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并建立起完善的防止火灾和火灾处置程序以及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
       结合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防灾和救援的设计应按“以防为主,以消为辅,防消结合,立足自救”的原则进行,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针对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发生火灾的特点,采取相对可靠的防火措施和消防手段,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维修方便快捷。
       修建长大隧道一般有两种方案:一是单洞双线,如大瑶山隧道及日本的关越、惠那山隧道。隧道分段设作业坑道及列车紧急避难洞,作业坑道及紧急避难洞内可设隔烟门、固定的消防给水系统。二是双洞单线,如太行山隧道、秦岭隧道、英法海峡隧道、日本的日本坂隧道等,两条单线隧道之间每隔数百米设横向联络通道,或在两条单线隧道中间设一条平行的服务通道,内设消防给水系统等。
       从经济上看,单洞双线要比双洞单线的施工费用节省30%左右,但从技术、运营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双洞单线是有利的。另外火灾发生时,还可以利用另一条隧道进行救援,两条线互为依托确保运输安全,而且对轨道的维修养护作业也安全有利。因此,本条规定宜采用双洞单线方案。
10.0.2 长或特长隧道内发生火灾,特别是在隧道中部发生火灾,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安全地将人员疏散出隧道,将因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迅速蔓延扩散而造成重大伤亡。因此双洞单线隧道之间每隔数百米设置横向联络通道,可以作为救援、人员疏散和事故通风用。两洞间的横通道间距通常按照两个大避车洞的距离420m设置,如在建的太行山隧道。列车在隧道发生火灾后,由于场地的照明、疏散条件较差,以及人们所产生的恐慌心理,安全疏散将很难有序进行。假定失火列车停在两个联络通道中间,则列车中部的人员要想安全地从横通道疏散出去,至少要走210m。而此时,列车
前后部的乘客都已下到了救援通道上,由于人员密集,这势必影响到人员疏散速度。同时横通道的防护门也是一个“瓶颈”,单位时间内通过的人员数量受到制约,使得人员的疏散速度受到限制,如果横通道加密,工程费用就会增加很大。随着旅客运输的快速发展,客运专线铁路的增多,特长隧道数量也在增加,仅石太客运专线铁路特长隧道就有3座,其中太行山隧道长27.892km,隧道设置消防系统投资很大,因此只能结合国情,突出重点,逐步实施。国外在两条隧道之间
设置横通道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横通道的设置间距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个工程采用的横通道设置间距数值差别很大,一般在100m到500m之间。所以,本条规定横通道的间距不能大于500m,有条件时尽可能缩短。
10.0.4 本条是根据铁道部《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新建时速200~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40号)及《新建时速300~3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47号)的有关要求,对防灾救援作了具体规定。随着新建时速200km客货共线铁路及新建时速200~350km客运专线铁路建设项目的增多,防灾救援问题日趋重要,但相应标准尚需工程实践检验,因此,本规范根据三个暂行规定的要求提出了相关规定。
10.0.5 隧道内人员疏散口及通风、电力、电力牵引、通信、信号设备等设备洞室是保障隧道正常运行的重要设施,有的本身还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在设计中采取一定的防火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相分隔。原《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99)对设备洞室要求设置甲级防火门,由于隧道内潮湿加之长期受活塞风和气候影响,防火门很快锈蚀、变形,失去作用。本次修订将甲级防火门改为防护门,另外增加了疏散通道设置防护门的要求。人员疏散时经过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需要设置通向安全区域的防护门,防护门的开启方式、方向均应满足紧急情况下迅速开启和安
全、快捷疏散的需要。隧道内采用的防护门是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及客货共线铁路隧道内曾发生过油罐列车火灾事故的教训,规定其防护门应具有0.10MPa的抗爆能力。考虑客运专线隧道内活塞风的影响,规定其防护门应具有0.05MPa的抗爆能力。另外防护门还具有较好的耐候性能和耐腐蚀能力,可以用于隧道内潮湿环境。
10.0.6、10.0.8 隧道内重要设备的洞室,因平时无人值守,为早期发现火灾,及早通知隧道内外的人员采取疏散和救援行动,尽可能在火灾初期将其扑灭,并利用自身灭火设施减少火灾损失。所以,隧道内重要设备洞室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对于5km及以上隧道的大避车洞还应设置事故报警电话。
10.0.9 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对于人员在能见度低,难以辨认方向的条件下,对安全快速疏散具有重要作用。隧道内火灾一般延续时间较长,且火场条件差、温度高,救援和疏散需要一定的条件和时间。本条规定的指标为最低照度值和最短照明时间,采用时应根据隧道内的具体情况确定疏散照明的照度和时间。
10.0.12 隧道内设置通风系统时应考虑与排烟系统相结合,当隧道发生火灾时机械排烟会降低隧道内空气温度和有毒有害烟雾浓度,为疏散人员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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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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