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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Rules  for  testing  of  fire  safety  signs—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GA 480.1-2004

     GA 480的本部分第4、5、7、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A 480《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是GB 13495《消防安全标志》和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的配套标准,对消防安全标志产品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以作为对生产和市场进行管理的技术法规。
     根据目前常见类型的消防安全标志产品,GA 480分为以下若干独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常规消防安全标志;
     ——第3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
     ——第4部分: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
     ——第5部分:荧光消防安全标志;
     ——第6部分:搪瓷消防安全标志;
     ——第7部分:内部发光消防安全标志;
     ......
     在报批GA 480的过程中,由于原定于作为第5部分报批的《内部发光消防安全标志》与GB 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中部分内容需要协调,为了加速GA 480的发布,根据各方意见暂停该部分的报批工作,待相关标准协调后再完成剩余的工作。为了方便标准的使用,将原定于作为第6部分和第7部分报批的《荧光消防安全标志》和《搪瓷消防安全标志》作为第5部分和第6部分报批,待《内部发光消防安全标志》完成协调后作为第7部分重新报批。
     GA 480各部分内容以标志的色材特性进行划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基材、色材的不同,可能生产出兼具两个或多个特性的标志产品,在使用GA 480的过程中,有关各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文的适用性进行探讨。
     本部分是GA 480的第1部分,针对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各类消防安全标志产品在几何尺寸、颜色、
亮度因数、色材的附着性、耐候性、耐腐蚀性、耐水性、耐冲击性和耐燃烧性等提出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姚松经、刘伶凯、韩占先、迟立发、刘连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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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XF480.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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