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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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防火窗通用要求


7.1.1 外观质量
    防火窗各连接处的连接及零部件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毛剌、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孔洞等缺陷;表面涂刷的漆层应厚度均匀,不应有明显的堆漆、漏漆等缺陷。
7.1.2 防火玻璃
7.1.2.1 防火窗上使用的复合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 15763.1-2001表4的规定,单片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 15763.1-2001表5的规定。
7.1.2.2 防火窗上使用的复合防火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B 15763.1-2001表2的规定,单片防火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B 15763.1-2001表3的规定。
7.1.3 尺寸偏差
    防火窗的尺寸允许偏差按表4的规定。
                               表4 防火窗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防火窗尺寸允许偏差 
7.1.4 抗风压性能
    采用定级检测压力差为抗风压性能分级指标。防火窗的抗风压性能不应低于GB/T 7106-2002表1规定的4级。
7.1.5气密性能
    采用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作为气密性能分级指标。防火窗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GB/T 7107-2002表1规定的3级。
7.1.6 耐火性能
    防火窗的耐火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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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窗 GB1680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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