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6 阻爆性试验


7.6.1 阻爆性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1,爆炸管段和观察管段的长度均应不小于1.5 m,其直径与被测阻火器公称直径相同。在爆炸管段和观察管段的末端分别设置空气出口管和试验介质入口管。
7.6.2 点火电极应安装在爆炸管段的末端,距端面的距离为80 mm。
7.6.3 在爆炸管段和观察管段上分别安装一个火焰检测探头,距被测阻火器法兰面的距离为100 mm,以检测阻火器是否阻火。
7.6.4 试验介质用丙烷气与空气的混合气,所选用的丙烷气纯度规定为工业纯,混合气中丙烷气的体积浓度应为(4.3±0.2)%。
7.6.5 将观察管段的末端用塑料膜封闭。
7.6.6 试验介质从入口管导入,管段内的空气从出口管排出,确定管段内气体浓度的样品从出口管抽取,应使管段内的气体浓度达到7.6.4的要求。
图1  阻爆性试验装置示意图
7.6.7 试验在常压下进行,用点火电极点燃试验装置内的混合气体。记录图1右端火焰检测探头是否探测到火焰,并观察7.6.5的塑料膜处是否有火焰出现,以判断被测阻火器是否阻火。
7.6.8 每次阻爆性试验结束后,应当用空气吹洗试验装置内的残余气体,然后进行下一次阻爆性试验。
7.6.9 试验结果应符合6.5的要求,如果被测阻火器不能阻火,可结束试验。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石油储罐阻火器 GB5908-200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