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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喷射性能试验


6.1.1 试验装置的要求
     喷射性能试验装置的允许工作压力应大于水枪最大工作压力的1.2倍,稳压精度±2%。装置中的压力测量精度不低于1.5级,流量测量精度不低于±1%。
6.1.2 射程测试
     将水枪置于喷射架上,顺风向布置,调整水枪轴线与水平线的夹角(仰角)至30°±1°,同时使喷嘴出口中心至地面的高度为1 m±0.01  m,外界风速应不大于2 m/s。
     水泵启动后,使水枪进口压力达到规定的额定喷射压力值,待喷射稳定后,分别进行直流射程和喷雾射程的测量。水枪在喷射轴线上喷射水流连续散落最远处至喷嘴出口端中心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点之间的距离折回10%视为射程。
     对喷雾角可调的喷雾水枪,喷雾射程在30°喷雾角下测定。
     射程的测量结果应符合5.1的规定。
6.1.3 流量测试
     根据水枪的流量选择容积计量罐,水泵启动后,使水枪喷射,待达到额定喷射压力并稳定后,转向计量罐内喷射,连续喷射时间不少于30 s,水枪移开20 s后测出计量罐内水的体积或质量,经计算求得水枪的流量。或用标定合格的流量计直接测量流量。以流量计测量法作为仲裁方法。流量的测量结果应符合5.1的规定。
6.1.4 喷雾角与开花角的测量
     在水枪喷射时,将测角规的两条边分别与水枪喷嘴前的雾状水流或开花水流边缘相重,测角规两边的夹角为喷雾角或开花角。测量结果应符合5.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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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枪 GB818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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