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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盐雾腐蚀试验


6.9.1 试验前对水枪表面作仔细清洗,不得留有油腻、污物。清洗时不准使用磨料或溶剂。水枪在盐雾腐蚀试验箱内应呈直立状态,枪口朝上,水枪之间不能互相接触,水枪也不能与箱壁接触。
6.9.2 试验周期为120 h。试验中必须防止盐溶液直接冲击水枪表面。试件从盐雾腐蚀箱内取出后,应用不超过38℃的清水冲洗,待干燥后检查,检查结果应满足5.12要求。
6.9.3 盐雾腐蚀试验的试验条件应符合下述规定:
     a)  氯化钠溶液浓度为50 g/L±1 g/L;
     b)  25℃时的pH值应保持在6.5~7.2范围内;
     c)  喷雾速率为1 mL/h~2 mL/h(有效面积为80 cm²的收集器,放入试验箱内24 h所测量的平均喷雾速率);
     d)  试验箱内的温度应保持在35℃±5℃;
     e)  试验周期内喷雾不得中断。除了在检查或其他必要操作时才可短时打开试验箱,但不应触摸水枪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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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枪 GB818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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