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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标志


10.1.1 在产品明显部位应标明下列标志:
    a)制造厂名称与商标(如果有);
    b)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
    c)产品贴有标牌,标牌内容参见GB/T 13306的规定;
    d)产品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出厂日期。
10.1.2 产品包装箱的箱面标志要求参见GB/T 6388的规定。
10.1.3 产品包装箱上有明显的“怕湿”、“小心轻放”、“向上”字样和标志,其图形要求参见GB/T 19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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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窗 GB1680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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