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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消防联动控制器基本性能试验


5.2.1 控制功能试验
5.2.1.1 目的

        检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控制功能。
5.2.1.2 试验方法
5.2.1.2.1 将试样配接制造商提供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在试样至少两个不同部位或不同报警区域配接有反馈功能的负载,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分别在自动和手动工作方式下,使试样发出启动信号,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和负载启动情况;恢复被启动负载,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使试样复位,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5.2.1.2.2 启动一个负载并发出反馈信号,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启动其他负载但不发出反馈信号,保持20 s以上,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然后发出反馈信号,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5.2.1.2.3 设定启动条件,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自动状态下,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开始记时,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和负载启动情况;手动消除报警声信号,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手动控制负载,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和负载启动情况;手动复位试样,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5.2.1.2.4 将试样配接制造商提供的触发器件,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使触发器件发出报警信号,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手动消除报警声信号,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手动复位试样,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5.2.1.2.5 手动控制每一负载的启动和停止,观察并记录试样及负载的状态。
5.2.1.2.6 将试样的直接手动控制单元配接直接控制的负载,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操作手动控制开关,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显示情况及负载状态;根据制造商规定检查输出信号。
5.2.1.2.7 对具有延时功能的试样,接通电源,设置延时,检查并记录延时时间的设置情况。用自动方式启动设定延时的负载并开始记时,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和负载启动情况;延时期间,启动未设延时的受控设备,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和负载启动情况。再用自动方式启动设定延时的负载,延时期间,手动启动该负载,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和负载启动情况。
5.2.1.2.8 将试样配接管网气体灭火系统,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分别使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处于手动、自动工作状态,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使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处于报警及喷射阶段,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手动消除声警报信号,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手动复位试样,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手动恢复启动设备和试样,观察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
5.2.1.2.9 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控制受控设备的启动,保持受控设备状态不变,手动复位试样并开始记时,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5.2.1.2.10 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记录试样计时装置的当前时间并开始记时。24小时后,记录计时误差;启动受控设备,检查打印情况。
5.2.1.2.11 具有传输火灾报警信息功能的试样,使试样处于启动状态,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和信息输出情况,手动复位试样,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向试样输入信号,观察并记录试样接收情况。
5.2.1.2.12 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检查试样的现场设置数据。断电保持14 d后,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检查试样的现场设置数据。
5.2.1.3 要求
        试样应满足4.2.2的要求。
5.2.2 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5.2.2.
1 目的
        检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功能。
5.2.2.2 试验方法
5.2.2.2.1 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分别按4.2.3.2条a)~g)的要求,对试样各项故障功能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试样故障声、光信号、故障总指示灯、故障时间及部位和类型区分情况。
5.2.2.2.2 手动消除故障声信号,并使另一部位处于故障状态,检查试样消音功能、故障声信号再启动功能和显示功能。
5.2.2.2.3 手动复位试样,记录试样发出尚未排除故障信号的时间;排除所有输入的故障信号,手动复位试样后(故障自动恢复时不复位),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
5.2.2.2.4 当备用电源单独工作至不足以保证试样正常工作时,观察并记录试样故障声信号及其保持时间。
5.2.2.2.5 对由程序实现各项功能的试样,使程序不能正常运行或存储器内容出错,检查试样故障显示情况。
5.2.2.2.6 使任一部件或部位处于故障状态,检查并记录试样非故障部分工作状态。
5.2.2.2.7 对采用总线工作方式的试样,使总线某点处于短路故障状态,观察并记录隔离器动作及隔离部件的显示情况。
5.2.2.3 要求
        试样应满足4.2.3的要求。
5.2.3 屏蔽功能试验(选择性试验)
5.2.3.
1 目的
        检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屏蔽功能。
5.2.3.2 试验方法
5.2.3.2.1 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手动操作试样的屏蔽功能,对受控设备进行屏蔽,观察并记录试样屏蔽指示灯启动情况、屏蔽完成并启动屏蔽指示的时间及屏蔽信息显示和手动查询情况。
5.2.3.2.2 操作处于屏蔽状态试样的手动复位机构,观察并记录试样显示情况。
5.2.3.2.3 手动操作试样屏蔽解除功能,分别解除所有屏蔽操作,观察并记录试样显示情况。
5.2.3.3 要求
        试样应满足4.2.4的要求。
5.2.4 自检功能试验
5.2.4.
1 目的
        检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自检功能。
5.2.4.2 试验方法
5.2.4.2.1 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手动操作试样自检机构,观察并记录试样及受控设备状态;对于自检时间超过1 min或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的试样,在自检期间,使任一非自检回路处于启动状态,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及显示情况。
5.2.4.2.2 手动操作试样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自检功能,观察并记录所有指示灯和显示器的显示情况和音响器件的情况。
5.2.4.3 要求
        试样应满足4.2.5的要求。
5.2.5 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试验
5.2.5.
1 目的
        检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
5.2.5.2 试验方法
        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使试样处于启动状态、报警状态、故障状态、自检状态及试样可能具有的屏蔽状态,观察并记录试样信息的显示及查询情况。
5.2.5.3 要求
        试样应满足4.2.6的要求。
5.2.6 电源功能试验
5.2.6.
1 目的
        检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源功能。
5.2.6.2 试验方法
5.2.6.2.1 主、备电转换试验
            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切断试样的主电源,使试样由备用电源供电,再恢复主电源,检查并记录试样状态的显示情况。
5.2.6.2.2 主电源试验
5.2.6.2.2.1 将试样一个回路按设计容量连接真实负载,其他回路连接等效负载。
5.2.6.2.2.2 按4.2.7.2条a)、b)要求,使试样处于启动状态4 h,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情况,然后使试样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按5.2.1~5.2.5进行功能试验。
5.2.6.2.2.3 对于输出电压为直流电压的试样,将试样一个回路按设计容量连接真实负载,其他回路连接等效负载:
                a) 按4.2.7.2的a)、b)要求,使试样处于启动状态。使试样的输入电压为220 V(50 Hz)。测量并记录试样输出直流电压值U0
                b) 使试样的输入电压为187 V(50 Hz),在试样输出直流电压达到稳定后,测量并记录该电压值U01。使试样的输入电压为242 V(50 Hz),在试样输出直流电压达到稳定后,测量并记录该电压值U01
                c) 将试样复位,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重复5.2.6.2.2.3的b)项试验。
                按下式计算出试样输出直流电压的相对变化量,取其最大值。

 

                式中:△U0=U0—U01
                d) 按4.2.7.2条a)、b)要求,使试样处于启动状态。使试样的输入电压为242 V(50 Hz),在试样输出直流电压达到稳定后,测量并记录该电压值U0。然后使试样的等效负载阶跃变化到监视状态下的数值,在试样输出直流电压达到稳定后,测量并记录该电压值U01
                e) 使试样的输入电压为187 V(50 Hz),重复5.2.6.2.2.3的d)项试验。
                按下式计算出电压的相对变化量,取其最大值。

 

                式中:△U0=U0—U01
5.2.6.2.3 对于采用总线控制方式的试样进行的试验
            a) 将试样一个回路按设计容量连接真实负载(该回路连接线长度为1000 m,截面积为1.0 mm²的铜质绞线,或生产企业声明的条件),回路末端连接10只输入/输出模块(容量少于10只按实际数量连接),其他回路连接等效负载,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b) 使试样的输入电压分别为220 V(50 Hz)、187 V(50 Hz)、242 V(50 Hz),使末端的10只模块(容量少于10只按实际数量)处于动作状态。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5.2.6.2.4 备用电源试验
5.2.6.2.4.1 将试样一个回路按设计容量连接真实负载,其他回路连接等效负载。将试样的备用电源放电至终止电压,再对其进行24 h充电。
5.2.6.2.4.2 关闭试样主电源持续8 h,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5.2.6.2.4.3 按4.2.7.3中a)、b)要求,使试样处于启动状态30 min,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然后使试样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按5.2.1~5.2.5进行功能试验。
5.2.6.3 要求
        试样应满足4.2.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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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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