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进入钢结构各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的主要材料、零(部)件、成品件、标准件等产品的进场验收。
4.1.2  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

条文说明
4.1.1  给出本章的适用范围,并首次提出“进入钢结构各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的”这样的前提,从而明确对主要材料、零件和部件、成品件和标准件等产品进行层层把关的指导思想。
4.1.2  对适用于进场验收的验收批作出统一的划分规定,理论上可行,但实际操作上确有困难,故本条只说“原则上”。这样就为具体实施单位赋予了较大的自由度,他们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已废止】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