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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系统和装置的设置


7.2.1 地震时应保证正常人流疏散所需的应急照明及相关设备的供电。
7.2.2 地震时需要坚持工作场所的照明设备应就近设置应急电源装置。
7.2.3 地震时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正常工作。
7.2.4 应急广播系统宜预置地震广播模式。
7.2.5 地震时应保证通信设备电源的供给、通信设备正常工作。
7.2.6 电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梯和相关机械、控制器的连接、支承应满足水平地震作用及地震相对位移的要求;
      2 垂直电梯宜具有地震探测功能,地震时电梯应能够自动就近平层并停运。
条文说明
7.2.2 本条的规定是为了避免输送线路遭到破坏引起断电。
7.2.3 当大楼没有遭倒塌性破坏的情况下,消防系统仍应能正常工作。
7.2.5 一旦通信、供电遭到损坏,能短时间内迅速恢复。
7.2.6 本条对电梯设计提出了要求。第2款中在电梯高速运行时.如果大楼的晃动大于150mm,电梯的钢缆就会因时紧时松的受力不均受到伤害,并造成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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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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