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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电气强度试验


5.6.1 试验步骤
5.6.1.1 通过试验装置,以100 V/s~500 V/s的升压速率,对试样的电源线与外壳间施加50 Hz、1250 V的试验电压。持续60 s±5 s,观察并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
5.6.1.2 以100 V/s~500 V/s的降压速率使电压降至低于额定工作电压值后,切断试验装置的电压输出。
5.6.1.3 按5.2规定的方法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6.2 试验设备
采用满足下述条件的试验装置:
——试验电压:电压0 v~1 250 V(有效值)连续可调,频率50 Hz,短路电流10 A(有效值);
——升、降压速率:100 V/s~500 V/s;
——计时:60 s±5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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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GB2685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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