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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冲击(运行)试验


注:质量大于4.75 kg的试样不进行此项试验。
5.16.1 试验步骤
5.16.1.1 将试样刚性安装在冲击试验台上,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16.1.2 启动冲击试验台,对质量为M(kg)的试样,以峰值加速度为(100-20M)×10 m/s²,脉冲持续时间为6 ms的半正弦波脉冲,对试样的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中的每个方向连续冲击3次,总计18次。冲击结束后,保持2 min。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5.16.1.3 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
5.16.1.4 按5.2规定的方法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6.2 试验设备
采用符合GB 16838规定的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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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GB2685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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