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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加载装置


    加载装置应能够提供根据6.3确定的试件荷载。加载可采用液压、机械或重物。
    加载装置应能够模拟均布加载、集中加载、轴心加载或偏心加载,根据试件结构的相应要求确定加载方式。在加载期间,加载装置应能够维持试件加载量的恒定(偏差在规定值的±5%以内),并且不改变加载的分布。在耐火试验期间,加载装置应能够跟踪试件的最大变形量和变形速率。
    加载装置不应有严重影响热量在试件内传播,不应阻碍热电偶隔热垫的使用并且不应影响表面温度和/或变形的测量,同时不妨碍对背火面的观测。加载装置与试件表面的接触点的面积总和不应超过水平试件表面积的10%。
    如果加热结束后仍需保持加载时,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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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9978.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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