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1 产品出厂检验


    制造商在产品出厂前应对终端机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a) 主要部(器)件检查;
    b) 基本性能试验;
    c) 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d) 自检功能试验。
    每台终端机在出厂前均应进行上述试验。 其中任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 XF545.1-200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