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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灭油罐火


5.6.1 在着火油罐的固定、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完好的情况下,应及时启动固定灭火系统,视情利用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
5.6.2 根据火场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应快速制定灭火作战方案,估算灭火力量。
5.6.3 应合理部署力量,消灭燃烧油罐外围的火点,为扑救油罐火灾创造条件。
5.6.4 应按照灭火剂供给强度的要求,备足消防车辆、喷射器具和灭火剂,为扑灭火灾做好物质准备。
5.6.5 根据火场不同情况,确定灭火小组,在着火油罐的上风或侧风方向,设置一个或几个进攻阵地。
5.6.6 同一品种油类,宜采用同一种泡沫灭火剂灭火。
5.6.7 应根据油罐火灾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扑救方法:
    a) 覆盖窒息。对于火炬型燃烧,宜采用灭火毯、石棉毡、浸湿的棉被等覆盖物盖住火焰,致使火焰 熄灭的方法灭火。
    b) 水流切封。对于火炬型燃烧,可采用两支以上直流水枪或水炮从不同的方向交叉射向火焰的根部,并逐渐抬升水流,直至火焰熄灭的方法灭火。
    c) 炮攻灭火。对于敞开式燃烧,应利用举高喷射消防车、车载泡沫炮、移动泡沫炮等向油罐内喷注泡沫灭火剂的方法灭火。采用炮攻灭火之前,应调整泡沫炮喷射距离和喷射角度,使其符合进攻要求,在现场指挥部或火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各个阵地同时发起进攻灭火。
    d) 登顶灭火。对于密封圈火灾或罐顶沟槽存在隐蔽火时,可适情利用罐梯或消防梯,在水枪掩护下,实施登顶作战,向着火部位喷射泡沫或干粉灭火。
    e) 提升液位。油罐内油品液位较低,或罐盖(罐壁)塌陷到油罐内形成死角火时,宜向油罐内注入 同质冷油或水,提升液位,使液位高出塌陷罐盖(罐壁)部位,形成水平液面,然后利用泡沫扑灭火灾。
    f) 降低液位。油罐内油品液位高,泡沫不能形成覆盖层时,宜降低液位,形成容纳泡沫的空间。
    g) 钻洞内注。油罐内油品液位较低,或罐盖(罐壁)塌陷到油罐内形成死角火时,可在距油品液面上方50cm〜80cm处的罐壁上,开挖40cm×60cm的泡沫喷射孔,然后利用挖开的孔洞,向油罐内喷射泡沫灭火。
    h) 工艺灭火。对油罐火可采取注冷油、搅拌、氮气封闭、蒸气等工艺措施灭火;对管道、阀门、法兰等处的火灾,可采取关阀、加盲板等措施断料灭火。
5.6.8 油罐火灾扑灭后,应继续喷射一定数量的泡沫,并对油罐罐壁进行冷却。
5.6.9 应彻底清除管线、沟渠等处隐蔽的残火、暗火,同时指派专人监护火灾现场。
5.6.10 应观察并根据灭火用水及泄漏油品流向及污水回收池水位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流入邻近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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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储罐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27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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