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9 战斗结束


5.9.1 清理火场
    火灾扑救行动结束后,应清理火场,确认没有复燃可能。火场面积较大时,应分区域清理检查,并留有必要力量实施现场监护。
5.9.2 移交火场
    清理火场结束后,应与事权单位或物权单位做好移交。
5.9.3 撤离归队
    移交火场结束后,各参战单位应清点人数,收整装备,撤离现场;归队后应向上级报告,并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恢复执勤战备状态。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石油储罐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275-201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