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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说明书


8.1 标志
    产品应设有可永久保持的柔性标志,标志应字体清晰并包含以下内容:
    a) 产品的名称和型号;
    b) 技术参数表,包括空质量、储水容积、外形尺寸、接口尺寸(适用时)、充气圈工作压力(适用时)、 囊式消防储水装置承受水压(适用时)等;
    c) 适用的储存介质;
    d) 使用期限;
    e) 执行标准代号;
    f) 生产日期或批号;
    g) 制造厂名称。
8.2 包装
8.2.1 产品包装随带的文件应齐全,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随机备附件清单等。
8.2.2 包装采用塑料薄膜包装后,再用木箱或塑料盒包装,标明注意事项。
8.3 运输
    产品在运输时应按规定的方式和部位取放,避免与尖锐物品碰撞或摩擦。
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
8.5 使用说明书
    产品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维护保养、安装说明、操作程序、注意事项及 服务承诺。说明书的编写方法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使用说明书中应注明“不能用于储存有毒有害或腐蚀性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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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消防储水装置 XF120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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