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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检查与维护保养


8.1 检查
8.1.1 定期检查装备数量、质量、储存条件和防护情况,必要时进行性能测试,检查周期最长不应超过一年,做好记录并归档。装备主要技术性能不满足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作出库维修或报废处理。
8.1.2  雨季前,应检查库房设备和装备防雨、防潮、防雷、防锈、防霉、防虫等防护和保养措施的有效性。
8.1.3 冬季前,应检查库房设备和装备防寒防冻等防护和保养措施的有效性,重点检查库房的供暖、供水、消防等设施。
8.2 维护保养
8.2.1 发动机维护保养
8.2.1.1 汽油机维护保养

8.2.1.1.1 放净发动机内燃油,用浸机油的软布擦净发动机的外表面。
8.2.1.1.2 应每半个月至少启动一次,启动前注意观察机油油量和清洁度,及时进行补充或更换;汽油机中等速度运行10min〜20min,运行结束后放净发动机内燃油,关闭燃油开关。
8.2.1.1.3 应在室外空旷地带启动,不应在密闭库房内启动。启动前,应平稳放置,不应倾斜。使用混合油作为燃油的汽油机,启动前应按规定的汽油和机油混合比配比混合油。
8.2.1.1.4 每6个月对发动机缸体进行润滑,防止内部锈蚀。拔下火花塞,从火花塞孔向气缸内注入适量机油,并轻拉启动器2〜3次(转动曲轴3〜5周),使活塞处在上止点位置(压缩位置)并装上火花塞。汽油机应经常检查清洗火花塞。
8.2.1.1.5 四季温差变化较大的地区应按季节变化,更换不同黏度级别的机油,机油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一年。当接到战勤保障任务时,根据保障目标区域的气候条件更换相应黏度级别的润滑油。
8.2.1.2 柴油机维护保养
8.2.1.2.1 放净发动机内燃油,用浸机油的软布擦净发动机的外表面。
8.2.1.2.2 应每半个月至少启动一次,启动前注意观察机油油量和清洁度,及时进行补充或更换;柴油机空转10min,运行结束后放净发动机内燃油,关闭燃油开关。应在室外空旷地带启动,不应在密闭库房内启动。启动前,应平稳放置,不应倾斜。
8.2.1.2.3 每6个月对发动机缸体进行润滑,防止内部锈蚀。旋出喷油器,向气缸内注入适量机油,然后转动曲轴10〜15周,再重新装上喷油器;加注机油时,活塞应离开上止点一定距离,防止机油粘连进、排气门。
8.2.1.2.4 四季温差变化较大的地区应按季节变化,更换不同黏度级别的机油。当接到战勤保障任务 时,根据保障目标区域的气候条件更换相应黏度级别的润滑油。
8.2.2 液压系统维护保养
8.2.2.1 保持系统的密闭性,防止空气、水分、杂质混入液压系统。
8.2.2.2 每月至少启动运行一次,使液压油在系统中充分流动和均匀分布,同时提高各零部件之间的润滑性能。
8.2.3 电路维护保养
8.2.3.1 定期对电路上的灰尘进行清理。
8.2.3.2 利用自带或外接电源对装备进行通电,检查电路部分工作是否正常,同时可以对电路进行干燥,防止线路受潮。
8.2.4 电池维护保养
8.2.4.1 铅酸蓄电池维护保养

8.2.4.1.1 清洁蓄电池;极柱等部件外露金属表面涂凡士林或黄油,以防锈蚀;断开正负极,以减小自放电速率。
8.2.4.1.2 冬季蓄电池放电量超过额定流量25%,夏季蓄电池放电量超过额定流量50%时,应及时充电;夏季每月、冬季每2个月应对蓄电池进行一次充电维护。应按使用说明书的充电时间要求进行充电,避免过充电和欠充电;充电时电解液温度不应超过45°C,如果超过该温度,应停止充电或降低充电电流,待冷却后再继续充电。
8.2.4.1.3 对于需要维护的蓄电池,应每月检查电解液的液面高度是否达到规定液面高度;若液面过低,应检查是否因渗漏引起,如因渗漏引起,则补充与原电解液同密度的电解液;否则,应补加蒸馏水。 免维护型不需加电解液。
8.2.4.2锂电池维护保养
8.2.4.2.1将锂电池取出后使用防潮包装,并远离热源储存。
8.2.4.2.2 应每3个月充电一次,并使用配套充电器充电;在标准充电时间基础上,适当减少充电时间, 将锂电池电量充到40%〜70%。
8.2.4.3 镍氢(镉)电池维护保养
8.2.4.3.1将镍氢(镉)电池取出后使用防潮包装,并远离热源储存。
8.2.4.3.2 不应过放电或过充电,当镍氢(镉)电池电量不足而自动关机时开始充电,直至充电器指示灯发出充满电的指示为止。
8.2.4.3.3 充电时应有专人看守,防止发生自燃、爆炸等意外事故。
8.2.4.4 一次电池维护保养
8.2.4.4.1 碱性干电池和扣式电池应使用防潮包装储存。碱性干电池宜存放在温度为-10°C〜10°C的环境中。
8.2.4.4.2 使用时,碱性干电池在温度回升至室温过程中,仍应保留防潮包装,以保护电池免受冷凝水影响。碱性干电池冷藏后恢复至室温的电池应尽快使用。
8.2.4.4.3 未拆封的扣式电池,使用时应用干净的软纸擦净电池外表面的防锈油,以保证电池工作时的良好接触和正常供电。
8.2.5 气敏传感器维护保养
8.2.5.1 带有气敏传感器组件的装备,应密封存放。每半个月应至少开机一次,在新鲜空气环境下进行自检。
8.2.5.2 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传感器。当过滤膜出现变色或表面吸附水分、灰尘及其他固体颗粒物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8.2.6 其他部件维护保养
8.2.6.1 装备的传动或摩擦部位应进行润滑,定期运转。
8.2.6.2 高压气瓶内应留适量余气,外部应有防止物理损伤的包装。高压气瓶应每3年进行一次水压 测试。
8.2.6.3 对于裸露的橡胶件,应涂滑石粉予以保护,每半年检查橡胶件及密封材料是否老化。
8.2.6.4 对冲锋舟、堵漏气袋等充气类装备,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气密性检查,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定期进行耐压强度检查。
8.2.6.5 需要低温储存的部件,如正压式氧气呼吸器的蓝冰和降温背心的蓄冷袋,应配制冷、保冷设备。
8.2.6.6 其他未提及的部件,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8.2.7 消防车维护保养
    消防车维护保养按以下规定:
    a) 消防车长期储存时,主要部件维护保养应执行8.2.1〜8.2.3及8.2.4.1的规定
    b) 存放前,应放尽冷却系统中的全部冷却水,关闭全车电路,调整胎压至上限,保证汽油箱封闭严密;
    c) 定期检查补充润滑油,防止缺油磨损;
    d) 每月应进行短距离行驶一次,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e) 当储存期超过3个月,应每隔3个月进行一次驻车怠速运转,每次运转不少于1h,并进行清洁保养;
    f) 储存期超过一年半以上,使用前除进行清洁保养外,应更换老化的密封件;
    g) 其他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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