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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业务终端设备要求


5.6.1 便携式卫星站配备的视频会议终端、VOIP语音网关等设备应符合消防业务部门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5.6.2 便携式卫星站应配备摄像机、显示器、无线话筒、电话机及音箱等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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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2部分:便携式卫星站 XF/T971.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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