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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火场排烟


5.8.1 应关闭高层建筑的通风空调系统。
5.8.2 应启用高层建筑内的固定防排烟设施,利用高层建筑内部专用的排烟口、排烟竖井实施排烟。
5.8.3 利用高层建筑内的窗户、中庭的天窗等进行自然通风排烟。可通过破拆开辟排烟口,加快排烟速度。
5.8.4 可采取雾状水排烟。
5.8.5 根据火场需要,使用排烟车、排烟机等移动装备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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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19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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