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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试样的提取


5.1.1 试样取自火灾现场提取的样品。
5.1.2 提取试样前,应对试样所在位置、所处状态及所呈现的形态特征用拍照等方法进行记录。
5.1.3 提取试样时应将熔痕连同导线一起截取。
5.1.4 对提取的试样应装入取样袋内并标明试样名称和提取部位,不应与其他物件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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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GB/T1684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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