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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高温(运行)试验


4.9.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高温条件下使用的适应性。
4.9.2 试验方法
4.9.2.1 将试样及其底座放在高温试验箱中,接通控制和指示设备,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4.9.2.2 在温度23℃±5℃的条件下,以不大于0.5℃/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升至55℃±2℃,在此条件下保持2 h。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4.9.2.3 试验后,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 h。然后按4.2.3条规定方法测量响应点D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D值相比较,大者为Dmax,小者为Dmin,计算响应阈值比Smax:Smin。
4.9.3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试验后,试样应无破坏涂覆和腐烛现象,响应阈值比Smax:Smin应不大于1.3。
4.9.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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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GB1279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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