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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点火源


8.1 点火源为钢制丙烷燃烧器,顶面为正方形,以多孔的惰性材料(如砂)填充制作而成,燃烧器尺寸为300 mmX300 mm,高于地面200 mm,燃烧器出口的气流应均匀分布(见图4)。
警示:燃烧器采用丙烷气体,消耗量相对较大。所有仪器(管路、夹具、流量计等)都应适合丙烷,应参照现有规范进行安装。为安全起见,宜安装一个可以远程控制的点火装置,如引燃焰或灼热丝。并且线路中宜安装一个漏气警报装置和安全阀,当燃烧器火焰熄灭时,阀门能立刻自动切断燃气供应。
8.2 燃烧器应安装在一个小车上,必要时可以在试验期间将燃烧器移出试验房间,建议安装一个附加的燃气控制阀。
8.3 燃烧器应安装在与有门洞的前墙直接相对的角落处的地面上,并与试样接触。如果在角落处正好有一个框架构件如钢柱,则燃烧器应安装于与背墙角落最近的拼接缝处,此拼接缝距离角落处的钢柱不应小于300 mm,见图1。
如果某些器件使燃烧器不能接触试样,则应升高燃烧器,使它与试样接触。
8.4 燃烧器应使用丙烷气体(纯度应不低于95%),燃烧器的气体流量的测试精度至少±3%,燃烧器的热输出偏差应控制在规定值的±5%以内。
8.5 试验时燃烧器的热输出前5min应为100kW,紧接着5min为300kW,如果试样没有被点燃或没有出现持续燃烧,则接下来5min燃烧器热输出应增至600kW。燃烧器的热释放速率的计算为气体流量与丙烷燃烧热值的乘积,应使用46.4kJ/g的燃烧热值。
燃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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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夹芯板建筑体燃烧性能试验 第2部分:大室法 GB/T25206.2-2010/ISO13784-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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