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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热源校准


A.1原理
校准板应采用厚度为12mm、密度为(1100±100)kg/m³的硅酸钙板。安装硅酸钙板应完整地覆盖试验装置的主墙和副墙。
A.2 设备
A.2.1 热电偶
A.2.1.1 概述

所有热电偶应采用符合GB/T 18404规定的电缆外径D为(1.5±0.025)mm的K型铠装热电偶, 测温范围为(0〜1 000)℃,允差等级为I级。
A.2.1.2 燃烧室中的热电偶
燃烧室中应设置3支热电偶,布置在燃烧室开口顶部下方(50±10)mm、校准板外表面的内侧(100±10)mm处。其中1支应布置在燃烧室开口的垂直中心线上,其余两支应布置在中心线两侧各(900±10)mm 处。
A.2.1.3水平准位线1上的热电偶
水平准位线1上应设置5支热电偶,分别位于燃烧室开口的垂直中心线上和中心线两侧各500mm和1000mm处。每支热电偶的测温点应伸出校准板外表面(50±5)mm处,测温点位置的允许偏差为±10mm。如图A.1所示。
A.2.2 热流计
采用3只完全相同的直径为(25~50)mm、测量范围为(0~100)kW/m²的热流计,布置在试验装置的主墙上,布置位置如图A.1所示。热流计的测量面应与校准板的外表面平齐。
A.3 校准程序
A.3.1 概述

试验程序应符合第7章的规定。
A.3.2 温度
A.3.2.1 燃烧室

燃烧室开口宽度上的温度通过图A.1中所示位置的3支热电偶进行监测。在整个监测期内,3支热电偶的平均温度高于初始温度(T0)600℃的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0min,且平均温度与任一热电偶读数之间的偏差应在±50℃的范围内。
A.3.2.2 水平准位线1
在整个监测期内,图A.1所示主墙的水平准位线1上的热电偶A、B和C,其平均温度高于初始温度 (T0) 500℃的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0min。
图A.1 校准试验热流计和热电偶的布置位置
 
A.3.3 热辐射通量 
对于除木垛以外的其他燃料,平均热辐射通量应符合图A.2所示的曲线,且热辐射通量的测量值应在(45〜95)kW/m²的范围内保持20min以上。
A.3.4 持续时间
整个加热过程的持续时间为36min。
非木垛类燃料的平均热辐射通量时间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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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 GB/T2941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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