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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推动工业化住宅建设的发展,提高住宅品质,便于生产,方便运输,简化施工,降低成本,节约资源,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化住宅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及使用维护等全过程的尺寸协调。
1.0.3 工业化住宅应根据模数协调的原则,进行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及设备与管线系统之间的尺寸协调。
1.0.4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我国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是工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的过程。没有标准化,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工业化;而没有系统的尺寸协调,就不可能实现标准化。我国住宅发展的最终目标应是实行住宅通用体系化,积极推行工厂化生产、系列化配套、社会化供应的部品部件发展模式。模数协调工作是各行各业生产活动最基本的技术工作。遵循模数协调准则,全面实现尺寸配合,可保证住宅建设在功能、质量和经济效益方面获得优化,促进住宅建设从粗放型生产转化为集约型的社会化协作生产,实现部品部件工厂生产、现场安装的相互配合,从而达到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目的。
1.0.2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化住宅建设中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等各环节在模数协调基础上,进行尺寸协调的原则和方法。
1.0.3 工业化住宅建筑由结构、外围护、内装及设备与管线四大建筑系统组合而成,工业化住宅的建设是涉及了规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以及使用维护等全过程的建造。应在遵循住宅全寿命期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出四大系统之间的尺寸协调原则,实现设计与安装之间的尺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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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 JGJ/T44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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