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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顶棚及吊顶


9.3.1 单层厂房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架及屋面板底应嵌缝喷白。多层厂房的屋面、楼面板底为平板时宜抹灰,为肋形板时宜喷白处理。
9.3.2 潮湿房间顶棚粉刷,应采用防水砂浆。顶棚的坡度应坡向墙面。潮湿房间吊顶应采用防腐防水材料。
9.3.3 空间有限不能进入检修的吊顶,宜采用便于拆卸的装配式吊顶,也可在经常需要检修部位设检修口。
9.3.4 上人吊顶、重型吊顶、吊挂周期摆振设施的顶棚,应与钢筋混凝土顶板内预留的钢筋或预埋件连接,并应满足吊顶、顶棚的所有荷载作用要求。
9.3.5 可燃气体管道不得封闭在吊顶内。
条文说明
9.3.1 由于单层机械厂房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架及屋面板多为预制,表面较光滑且距地面高度较大,如做抹灰需搭满堂脚手架,施工不便,又不经济,且抹灰与否从使用需要和远距离对视觉的影响都不大,故单层厂房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架及屋面板底可不抹灰,但应嵌缝喷白。
9.3.2 为了避免顶棚下表面凝结水或空气中水蒸气外渗影响其上部房间的使用,同时为了避免顶棚表面凝结水滴落到人体或设备上,作本条规定。
9.3.3 大面积吊顶厂房或站房的吊顶上方往往隐藏较多管线和设施,需要检修,从经济角度考虑,吊顶空间不宜过高,因此,当吊顶空间有限不能进入检修时,宜采用便于拆卸的装配式吊顶,或在经常需要检修部位设检修口。
9.3.4 为了保证使用安全,上人吊顶、重型吊顶、吊挂周期摆振设施的顶棚与上部结构应可靠连接。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9.3.5 从防火安全和方便检修、管理角度考虑制定此条。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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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 GB5068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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