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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一般规定


2.1.1 水文分析计算应收集本流域和邻近流域的水文气象及自然地理特征资料,本流域水利水电工程开发、水土保持等人类活动影响资料,区域历史洪水调查资料以及区域水文气象综合分析研究成果等。
2.1.2 对水文计算所依据的基本资料,应进行可靠性、一致性、代表性分析,对采用的各种参数和分析计算成果,应进行分析检查,论证其合理性。
条文说明
2.1.1 区域水文气象综合分析研究成果是指流域所在地区已刊布的《水文手册》、《水文图集》、《降雨径流查算图表》、《水资源评价》、《中小流域暴雨洪水计算手册》、《历史洪水调查资料》等。
2.1.2 水文分析计算所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具有可靠性、一致性、代表性。对“三性”应进行分析检查。资料系列可靠性主要指资料的正确可靠度;资料的一致性主要指所在流域(测站)自然条件无根本变化,如人类活动等因素对水文资料有明显影响时,需将资料换算到统一基础上;资料系列代表性是指资料系列的统计特性能否反映总体的统计特性。
    对各项水文要素应进行综合分析、多方检查。要求逐项论证计算参数和采用成果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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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07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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