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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安全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7.1.1-1的规定;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和夹丝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

表7.1.1-1 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
表7.1.1-1 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

表7.1.1-2 有框平板玻璃、超白浮法玻璃和真空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
表7.1.1-2 有框平板玻璃、超白浮法玻璃和真空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

7.1.2 安全玻璃暴露边不得存在锋利的边缘和尖锐的角部。

条文说明

7.1.1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以及由它们构成的复合产品,都统称为安全玻璃。玻璃是典型的脆性材料,作用在玻璃上的外力超过允许限度,玻璃就会破碎。这些外力包括风压、地震力,人体的冲击或飞来的物体等。本章仅考虑玻璃受人体冲击的情况,所以进行玻璃选择不能仅根据本章的内容。在考虑其他外力的作用时,对玻璃的要求可能会更严格,这种情况下,应遵循更为严格的规定。为将玻璃给人体伤害降低到最小,定义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以及由它们构成的复合产品为安全玻璃,这是因为相比较而言,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一般不会给人体带来切割伤害。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的性能和破碎特性如下:
        1)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的强度一般可达平板玻璃强度的3倍以上,且其韧性较平板玻璃有极大地增加,抗冲击强度一般可达平板玻璃的4倍~5倍,因此钢化玻璃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易发生破裂,这是定义钢化玻璃为安全玻璃的原因之一。其二,钢化玻璃破碎时,整块玻璃全部破碎成钝角小颗粒,一般不会给人体带来切割伤害。
        2)夹层玻璃
    在碎裂的情况下,夹层玻璃碎片将牢固地黏附在透明的PVB胶片上而不飞溅或落下,这是定义夹层玻璃为安全玻璃的原因之一。其二,如果冲击力不是特别强,碎片整体会短时留在框架内不外落,一般不会伤人。
    减小人体冲击在玻璃上可能造成的伤害有多种方法,其中最有效的方法是避免人体撞在玻璃上,但许多情况下,从设计角度无法实现,因此,要提高玻璃的强度,适当选择玻璃。采用撞上去不至于破裂的玻璃(如10mm以上的钢化玻璃)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玻璃碎片对人体的割伤和刺伤,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体不会受到其他伤害。玻璃虽然不破裂,但是人体吸收了冲击的绝大部分能量,可能会受到挫伤、撞伤等伤害。因此,应允许使用受冲击后破碎,但不严重伤人的玻璃,如夹层玻璃和钢化玻璃。
    如果按表7.1.1-2那样限制平板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那么它破碎时对人体的伤害就会大大减小。因此,在建筑物某些特定的位置,可以使用平板玻璃和夹丝玻璃。
    表7.1.1-1,表7.1.1-2的数据引自澳大利亚标准《建筑玻璃的选择》AS1288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二部分:钢化玻璃》GB 15763.2-2005以及建材行业标准《夹丝玻璃》JC 433-1991(1996版)。
7.1.2 未经处理的玻璃边缘非常锋利,一般情况下,玻璃边缘均被包裹在框架槽中,人体接触不到。而暴露边是人体容易接触和划碰的,锋利的边缘会造成割伤,因此,暴露边应进行如倒角、磨边等边部加工,以消除人体割伤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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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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