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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 包装
    10.1.1 电缆应妥善包装在符合JB/T8137规定要求的电缆盘上交货。
    10.1.2 电缆的两个端头应进行可靠密封,伸出盘外的电缆端头应加保护罩,伸出的长度不应小于300mm。
    10.1.3 电缆应整齐卷绕并用适当的方法牢固地固定在电缆盘上。
    10.1.4 重量不超过80kg的短段电缆允许成圈包装。
    10.1.5 终端应在木箱或纸箱内整齐排列包装,箱体捆扎牢固。
    10.1.6 允许由制造厂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其他的包装方法。
10.2 运输
    10.2.1 电缆运输中严禁从高处抛扔装有电缆的电缆盘,严禁机械损伤电缆。
    10.2.2 严禁将几盘电缆盘同时吊装。在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上,电缆盘必须置平放稳,并用适当的方法固定,防止碰撞或翻倒。
    10.2.3 终端的包装箱体,装卸运输中应防水,严禁掷抛。
10.3 贮存
    成品电缆和终端应存放在通风和无有害气体的场所,不应露天存放,电缆盘不应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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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金属护套无机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 JGT-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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